http://www.hangqichache.cn?? 2010-06-06 16:40 來源 未知
死者母親出示兒子生前的照片 重慶商報資料圖
開發商雇兇殺死“釘子戶”獨子 今日二審
黑龍集團董事長一審被判處死刑,曾向本報索賠300萬元,落網后主動撤訴
新聞回顧:
事件追蹤:
開發商沒有合法拆遷手續,住戶拒絕搬遷,萬州“釘子戶”崔英安、秦萬蘭夫婦的獨子因此被開發商雇兇當街殺害。今日,市高級法院將在萬州開庭二審該案。據悉,去年11月初,市二中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涉案的開發商董事長向世全死刑。
三次催促報復“釘子戶”
去年8月26日的庭審中,檢方的指控讓這起倍受關注的開發商雇兇殺死“釘子戶”案內幕浮出水面。
2004年年底,重慶黑龍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開發春天花園,需要拆遷崔英安所居住的萬州區烏龍池100號附2號樓。當時,該公司并未辦理拆遷許可證,系違法拆遷。同一棟樓的10戶居民陸續和開發商達成協議。到2007年9月,剩下兩戶一直沒談妥,3年里,即使頻遭停水、停電、堵塞下水道等“陰招”,他們仍堅持未搬家。
警方偵查結果表明:開發商董事長向世全對這兩家“釘子戶”深感頭痛。2007年四五月間,他將曾兩度因盜竊被判刑的冉啟富單獨叫到辦公室說:“西山車站洗車場對面斜坡的幾幢房子大部分搬了,只剩兩家沒搬,姓崔的老頭要兇一些,你莫出面,喊幾個人去教訓他一頓,拿刀子捅那老頭屁股兩刀。”
冉啟富說:“老年人,歲數大了,流血多了,怕把老頭捅死。”
“他有兒女不?”向世全問。
冉啟富答:“不曉得。”
“那我問一下再說。”向世全表示。
2007年七八月間,向世全告訴冉啟富:“那老頭(崔英安)有個兒子,是個眼鏡,多花點錢就要得,還是把他整一下。”向世全承諾,“事情辦成后,還是給幫忙的人幾千元”。
過了十多天,向在西山車站不夜城碰到冉啟富問:“啷個還沒有動靜呢?”冉啟富回答說:“我還沒有看見人。”
兩兇手捅死“釘子戶”獨子
2007年9月16日12時許,冉啟富找到涂啟兵(已判刑),讓涂叫兩個人教訓崔家兒子一頓。涂在冉的授意下,打電話將史光輝(在逃)、王儀華叫來。4人見面后說定由史、王出面教訓崔家的兒子。崔家的獨子崔軍當時31歲,是萬州區電信局職工,當時正因病住院。當天,崔軍從醫院回家吃飯后送外甥女去公交站。史、王二人尾隨其后。13時30分左右,史光輝喊“上!”王儀華打了崔軍面部一拳,3人發生扭打。史在崔軍背后用刀捅了其大腿和臀部,當崔軍還擊時,又被史捅傷胸部。史、王隨即逃逸,崔軍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當晚,冉啟富得知被捅的崔家兒子死后,立即給向世全打電話:“那個被捅的眼鏡死了。”向說:“我曉得了。”
“釘子戶”萬州懸賞10萬緝兇
案發20天后,痛失獨子的秦萬蘭在萬州區大街小巷懸賞緝兇:“我和我老伴鄭重向公安機關和市民承諾,凡能抓捕或扭送冉啟富、史光輝,無論是警察或普通公民,將獎10萬元(我和我老伴畢生積蓄),絕不食言!”
崔家堅稱開發商雇兇殺人,坊間也盛傳殺人事件與開發商有牽連,但黑龍集團極力否認。
2008年10月13日,黑龍集團董事長向世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我們是文明拆遷。”他稱,冉啟富案發前因為打架被該公司處理后,離開了公司,并非公司員工。“我們希望盡快把冉啟富抓住,這樣就能把(與黑龍集團的)關系撇清。”
董事長提供資金助兇外逃
檢方指控,案發后,冉啟富先后逃到廣東、湖南、湖北、昆明、重慶主城等地躲藏。其間,向世全和員工冉啟春、鄧鵬飛多次為其提供資金及躲藏地點。
警方偵查結果顯示,向世全和冉啟春曾經乘飛機到廣州,與冉啟富見面,并送去現金5000元。此后,向等人還曾開車到武漢與冉啟富見面。
去年11月,除史光輝外,涉案人員全被抓獲。當月14日,黑龍集團董事長向世全被刑拘。
不服一審死刑判決上訴
市二中院審理后認為,向世全指使冉啟富找人教訓被害人,冉啟富又指使涂啟兵并由涂啟兵邀約王儀華、史光輝故意傷害被害人身體,致被害人死亡,向世全、冉啟富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且系共同犯罪。事后,向世全又提供資金及躲藏地點幫冉啟富逃匿,并許諾給付冉啟富房屋一套,意圖隱瞞事實真相,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造成的社會危害極大,應予嚴懲。
去年11月2日,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向世全死刑,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冉啟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二被告人共同賠償崔軍家屬17萬余元。其余被告人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數年不等。
一審判決后,向世全等人不服,依法向市高院提起上訴。
新聞縱深
曾告本報索賠300萬
老板落網后主動撤訴
在向世全落網前一個月,該集團還曾狀告本報“侵犯其名譽”,要求賠償300萬元。
2008年9月27日,該案的兩名被告人涂啟兵、王儀華被判刑后,本報依據法院判決以《》為題進行了報道;2008年10月7日,本報以《喪子釘子戶懸10萬緝兇》為題做了追蹤報道,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2008年10月15日,黑龍集團以名譽侵權為由將本報告上法庭,訴稱兩篇報道使用“醒目”標題,故意將崔軍之死指向原告公司,“只要看過上述兩篇文章的人都會認為:崔軍是被開發商找人殺死的。”
該公司聲稱,本報上述兩篇文章刊登后,隨即被國內部分報刊轉載,特別是在互聯網上被大量網站、論壇轉載、轉貼。眾多網友看到文章后對原告及法人代表罵聲一片,不少網友甚至將電話打到公司進行辱罵……“原告多年來建立起來的良好聲譽在報紙的誣陷下,正面臨重重危機,不但信譽大為降低,而且隨著網站、論壇轉載、轉貼數量的增加,原告的聲譽還會進一步被丑化、被妖魔化、被黑社會化,生產經營活動還會受到更大負面影響。”
黑龍集團的訴求除了恢復名譽、公開賠禮道歉外,還要求本報賠償損失300萬元。其訴狀寫道:“為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并喚醒新聞報道的良知,現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公正裁判。”
去年12月24日,向世全被執行逮捕;2009年3月13日,黑龍集團主動向法院撤訴。
編輯: 李雙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