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hangqichache.cn?? 2010-11-29 13:23 來源 未知
為獲取資金投資房產項目,以承諾高息、重復售樓等方式向社會吸收資金15億余元。日前,溫州云天、佳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地產大亨徐世國及另兩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46歲的徐世國曾是溫州地產大亨,擁有多家房產公司。
為籌集資金,徐世國以承諾支付高額利息,或以重復銷售樓盤并約定回購期限的形式為抵押,向社會吸收資金。
2007年5月至2009年4月,地產大亨徐世國多次贈送財物給平陽縣房管局鰲江房管所負責商品房銷售備案的工作人員楊希前,楊希前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徐世國對樓盤買賣合同重復備案,徐世國以重復銷售并約定回購期限的形式為抵押,吸收資金3億多元。
鹿城區檢方指控,2003年至2009年3月,地產大亨徐世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獨或伙同被告人徐某、陳某向55戶個人及單位吸收資金計15.2億元,至案發有近4.7億元未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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