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 12:43?來源 今日早報
貴州男子捕獵貓頭鷹領角鸮被判刑
貴州男子在浙江臨安於潛南山村捕獵貓頭鷹被判刑7年,貴州籍男子吳某來自貴州山區,有打獵習慣,2015年1月,該男子在林安縣捕獵8只領角鸮,住旅館時被警方例行檢查意外發現而被抓獲。
領角鸮屬于貓頭鷹的一種,學名亞成體領角鸮,貓頭鷹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領角鸮也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2014年3月起,貴州男子吳某開始在安徽和杭州於潛、清涼峰、建德的大山里活動,架捕鳥網捕獵。先在鳥類出現比較多的地方張網,夜里播音樂,鳥兒被驚動后,撞網被纏住。
2015年1月中旬,吳某從安徽趕到臨安,在於潛鎮找了個小旅館住下,晝伏夜出,布好網后,等晚上行動。幾個晚上下來,在於潛南山村一個山頭的竹林里抓獲了不少野物。1月17日晚,吳某躺在旅館里看電視,突然碰上民警查房。聽到急促的敲門聲,吳某想到房間的包里還有8只領角鸮,于是慌忙把里邊的領角鸮扔出窗戶,之后才把門打開。可他沒想到,樓下也有民警守候,吳某扔出的8只領角鸮,有6只經救護無效而死亡。
貴州男子吳某因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一審被臨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1萬元。日前,杭州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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