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9:45?來源 北京青年報
環保約談了遼寧錦州、吉林延邊、江蘇鎮江、安徽宣城等8地主要負責人,以及安徽、重慶、云南三省市林業部門負責人。生態環境部要求嚴格自然保護區管理,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和“綠盾2017”整改落實,禁止以損害自然保護區為代價謀求一時一地經濟增長。
環保約談年年有,但生態環境部此次約談更有鮮明特點。此次約談主旨明確,主要集中于自然保護區的環保狀況,不僅約談林業部門負責人,還約談相關地方的主要負責人,這意味著約談對象更廣泛。同時,還要求有關地方政府和林業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狠抓問題整改。
從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通報的情況看,被約談自然保護區存在著程度不一的各種問題:遼寧遼河口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產油井退出緩慢,2017年計劃退出63口,實際僅退出17口;吉林省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建有別墅;江蘇鎮江長江豚類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非法農業種植和漁業養殖面積高達7000多畝,損毀大量江灘濕地,嚴重破壞生態功能……諸如此類多非新問題,而是長期存在卻遲遲未見改觀。
一個突出的例子是,江蘇鎮江市在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后,反而繼續加大開發力度,由市屬文旅集團繼續違法開墾江灘濕地約1400畝。這屬于典型的有錯不改、變本加厲。在畸形利益驅動下,一些自然保護區唯利是圖,鋌而走險,還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是有的保護區管理局居然“為虎作倀”。如安徽宣城市涇縣經濟開發區長期違規侵占保護區雙坑片區核心區土地近300公頃,保護區管理局不但不履行監管職責,甚至變更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劃為非法侵占行為站臺,性質十分惡劣。
法律的尊嚴在于執行。如果保護區管理局疏于職守,談何守土有責?如果違法違規成本過低,談何震懾作用?處罰只是一個層面,約談帶來的最大“殺傷力”應該是依法依規問責相關官員。今年5月13日,生態環境部通報6起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案件的問責情況,包括引發關注的山西省臨汾市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案件,事件發生縣的縣長被免職,一些官員被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采取留置措施。傳遞的信號再明確不過:不在環保上盡責,一旦被約談,官員不僅面臨被摘“烏紗帽”的風險,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約談不是目的,保護好生態才是終極目標。約談之后還有兩方面工作要做,一是監督整改。相關官員被約談后往往表態,誠懇接受約談,將正視問題、全面整改、舉一反三、強化問責。但是會不會真整改?見諸媒體報道的,不少整改是做表面文章,生態環境部就此提出,嚴禁表面整改。二是依法依規問責。該不該問責以及如何問責,不是生態環境部決定,面對生態環境部的約談,相關部門會不會真問責?有沒有止于“罰酒三杯”?這也需要強化跟蹤和監督到位。
良好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態文明建設是關系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根本大計。有了價值共識,更需堅實行動,必須堅決維護法律權威,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地方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這是最基本的權力倫理。
生態環境部表示,要打好排查、交辦、核查、約談、專項督察組合拳,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徹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執行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地方和部門,必須依法嚴格問責。以此為切入口,做好環保督察、監管、執法各項工作,才能確保責任壓實到位,才能讓全社會都意識到,在生態環境保護問題上,絕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則必將受到懲罰。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keji/huanbao/71409.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編輯: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