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1 02:41?來源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6月30日電(記者何宗渝)美國谷歌公司的大衛·德拉蒙德6月28日又發博客文章了,說谷歌中國網站提供了新的訪問頁面,聲稱“這個新做法確保了Google.cn不對搜索結果進行審查的承諾,并且,我們相信,符合中國法律”。德拉蒙德還想如1月12日“揚言退出中國”和3月23日“將部分搜索業務轉至香港”那兩次發表博文一樣引起關注和“轟動”,但這回他恐怕要失算了。
人們還會記得,3月23日德拉蒙德博客文章發表后,國務院新聞辦網絡局負責人立即發表談話,表明中國的嚴正立場。談話中指出:“如谷歌公司愿遵守中國法律,我們依然歡迎谷歌公司在中國經營和發展;如谷歌公司執意將谷歌中國網站的搜索服務撤走,那是谷歌公司自己的事”。這里說的再清楚不過,即外國企業在中國經營就必須遵守中國法律,這同中國企業到國外經營也要遵守所在國法律一樣,是最起碼的要求,天經地義、無可置疑。
記者從政府有關部門了解到,經營谷歌中國網站的谷歌公司在華合資企業是谷翔公司,這家公司要繼續取得ICP許可證,關鍵是要承諾在華經營遵守中國法律。幾乎就在6月28日德拉蒙德先生發表博客文章的同時,谷翔公司已向政府有關部門遞交了ICP牌照年檢整改材料和“年檢承諾書”,明確承諾“我們將繼續遵守中國法律”,承諾本公司明確知曉所提供和接入的信息內容,保證不存在《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的違法信息,并接受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記者查閱了《電信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內容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絡制作、復制、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谷翔公司在年檢材料中表示,“如果存在問題,將依法接受主管部門處罰”。這表明,谷翔公司接受了有關部門提出的年檢整改要求,應該說這是個進步,值得歡迎。
據了解,谷翔公司遞交年檢整改材料的時間很晚,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相信很快會有結果。
現在回過頭看一下,德拉蒙德6月28日的博客文章就露出了“破綻”——明明是經營谷歌中國網站的谷翔公司明確承諾“我們將繼續遵守中國法律”、接受主管部門依法監管,而在德拉蒙德的最新博客文章中卻變成“確保了Google.cn不對搜索結果進行審查的承諾”。德先生如何自圓其說?企圖兩邊討好,實際上是既想在西方政治上得分,又想在中國經濟上得利。
德拉蒙德拿谷歌中國ICP牌照年檢的問題說事,實在是自討沒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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