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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6 17:04?來源 綜合中新網
旅行社拒退押金是怎么回事?2014年11月,邵女士代表17名游客與旅行社簽訂“泰國一地6天5晚”旅游合同及補充協議,向旅行社繳納了50萬元旅游金融押金,結果旅行社以員工已離職為由拒退押金,游客邵女士將旅行社告上法庭。
當時,17名游客共向旅行社繳納50萬元旅游金融押金,可用來享受旅游費用減免等優惠待遇,旅行社方面表示回國后會退還押金。可是,當17名游客旅游結束回國后,旅行社卻以當時收錢人員已離職為由拒絕退還50萬元押金,這可不是個小數目,旅行社企圖吞掉這筆押金嗎?
游客和旅行社的補充協議約定稱,合同以“金融惠游”收客,17名游客共向旅行社繳納50萬元旅游金融押金,即可享受旅游費用減免等優惠待遇,旅游結束,旅行社將保本無息全額退還押金。
旅行社稱,邵女士是與該社員工畢某簽訂合同及補充協議,而且押金也是打入畢某的賬戶,并沒有支付給旅行社。旅行社還表示,畢某自2014年年底起就已不在旅行社工作。
朝陽法院審理后認為,畢某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旅游合同簽訂時員工畢某是該旅行社職工,合同、收據、發票等文件均蓋有該旅行社印章。哪怕畢某沒有得到旅行社授權,員工的行為也構成表見代理。
旅行社拒退押金耍賴沒用的,法院判決旅行社返還押金50萬元,只是新聞報道中沒有提到這個無賴的旅行社是哪家旅行社。
編輯: 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