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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8 12:44?出處 華夏時報
近期,社會各界對銀行服務收費問題十分關注,開展了廣泛的討論。對此,工商銀行行長楊凱生在中期業績發布會上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工商銀行已經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完成了對所有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收費決定程序的回顧,對應由有關部門決定和須報經有關部門備案批準的,該行都嚴格地履行了規定,而對自主定價的項目,該行首先考慮的是客戶的消費習慣。他還對部分地區跨行收費由2元上漲至4元算了“明細賬”,這僅僅只能保本,根本談不上盈利。工行董事長姜建清也闡述了工行收費的四大原則。
明細賬:4元的零利潤
楊凱生指出,銀行服務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無選擇性的,一類是有選擇性的。所謂無選擇性就是這個客戶作為工商銀行的客戶,他的服務必須在工商銀行辦理。而ATM跨行取款業務應當屬于有選擇性的服務,因為客戶既可以選擇在工行的ATM上取,也可以選擇在50米以外的建行的ATM或者民生銀行的ATM上取。對于不可選擇服務的定價,一定要從嚴掌握,盡量減輕客戶的負擔。而對可選擇性服務的定價,考慮的成本因素要更多一點,因為客戶有保護自己權益的方式,他可以選擇。
楊凱生行長向記者介紹說,ATM跨行取款收費按照相關規定,每一筆跨行取款需要支付給安裝ATM機設備方3元錢,支付給銀聯6毛錢,加上子銀行業務的成本每筆大概也要5毛錢,算下來4元的跨行取款費用,發卡行是零利潤。
他還表示:“工商銀行到目前為止,也只有12個省區分行執行按4塊錢收費的標準,有2/3以上的地區依然執行的是2塊錢的收費標準。我們這2/3的分行每天大概由于跨行支付,仍然在支付著我們一些成本,對我們的盈利可能也還會有一些影響,但是我們并沒有因此做出更大調整的決定。”
記者從一位資深的銀行業內人士那里也了解到,在執行每筆2元收費標準的情況下,銀行提供的跨行取款服務實際上每筆要倒貼1.6元,在前幾年跨行取款交易筆數不大的情況下銀行尚可自我消化。但是隨著這幾年我國銀行卡業務的飛速發展,跨行取款交易大幅增加,銀行已不堪重負。
加大金融服務供給促競爭
工行董事長姜建清則向記者闡述了該行關于收費的宗旨和原則。第一,要綜合考慮客戶的金融消費習慣和承受能力。第二,要特別注重保障客戶,特別是低收入群體享受銀行基本服務的權利。第三,要依法合規,對有明確政府指導價的服務項目要嚴格遵守。第四,要保護商業銀行機構薄本微利,并以此來鼓勵商業銀行增加包括機具和其他設施的供應能力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堅持在這方面的市場化導向。他認為,如果在這個問題上處理不當,會導致逆向選擇。比如在計劃經濟條件下政府什么都管,什么價格都管,最后導致供應不足,市場短缺。所以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夠的金融供應能力,并促進充分的競爭,最后導致金融業的價格競爭,而使消費者最終受惠。
一位長期從事銀行業研究的分析師也表示,為促進市場有效競爭,銀行業服務的收費價格,應該在監管部門的原則性要求下,依據自身的經營定位和成本核算進行制定或調整。而消費者對于銀行提供的服務,也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在價格和服務價值之間進行權衡選擇。事實上,經過這些年的業務創新,現在銀行的服務產品非常豐富,客戶實現某種需求可選擇的金融工具也越來越多。
他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銀行為客戶提供服務,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得到相應的補償。在商業模式下,在沒有利潤甚至賠本的情況下,銀行會失去安裝ATM機的積極性,失去了發卡的積極性,那樣銀行對客戶的服務水平不提高反而會下降,這樣的結果最終受害者是消費者。如果ATM可以供所有銀行客戶免費使用,那么就會有一些銀行等待別的銀行投資建好了之后,再搭便車免費使用。如此一來,便不會有銀行愿意設置ATM機,最后導致供給短缺。那么,在市場無效率的條件下,只能由政府來提供。但ATM是商業銀行經營渠道的一種,不屬于公共物品,所以政府也不可能動用公共資源來為銀行提供產品。可見,ATM跨行取款免費是一種非理性的、不符合經濟學邏輯的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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