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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6 16:11?出處 溫州晚報
溫州超市賣隔年雪糕冰激凌
溫州超市賣隔年雪糕冰激凌:近日,有溫州市民投訴買到了去年生產的冰激凌,記者調查發現,溫州超市和商店全部都發現了隔年雪糕,隔年冰激凌。
記者在溫州謝池巷一家雪糕批發店發現一款綠豆雪糕生產時間為2014年5月,不過,距離保質期也還有3個來月。
記者隨后又在謝池巷一家十足便利店、大南門沃爾瑪超市發現了一些2014年生產的雪糕和冰激凌。如“和露雪”品牌的“可愛多”,伊利品牌的“伊利牧場”奶油核桃冰激凌,生產日期均為2014年5月,屬于“隔年貨”。
溫州市區大南門沃爾瑪超市發現2014年生產的冰激凌。
溫州市食品安全專家庫的一名專家回答是,隔年雪糕如果沒有超過保質期是可以食用的。福州市質監局相關人士稱,雪糕生產日期是企業根據自己的生產工藝和技術標準來確定,并報質量監督部門備案的。正常來說只要在保質日期內食用都是安全的,但要防止一年前產的雪糕由于保存不當,融化后再冰凍,冰凍的東西化掉之后超過半小時就是帶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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