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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7 13:13?出處 qq
日本稱中方艦船使用火控雷達照射日艦,這是日本惡人先告狀,是日本缺乏軍事常識的低級炒作。日本人多次挑釁中國,解放軍羅援少將舉三點證據證明火控雷達照射事件是日本政府人為操作。
火控雷達照射事件反映了日本軍政要員軍事常識的匱乏
火控雷達進行照射是日本人缺乏常識的炒作
日本防衛大臣小野寺五典稱“1月30日10時日本‘夕立’號護衛艦在東海公海海域遭中國護衛艦火控雷達照射瞄準,當時兩艦相距3公里”。3公里意味著什么?這是可視距離,肉眼都能看得見,艦載火炮不用雷達指示目標,直射都可以打得著對方,中方何必要開啟火控雷達照射?
如果說火控雷達照射是為導彈指示目標的,那么,稍有軍事常識的人都會知道,3公里是導彈射擊的死角盲區,這么近的距離,導彈發射后,助推裝置在1至2公里的距離內剛剛脫落,導彈正處加速階段,導彈上的翼面和自導頭尚未發揮作用,即便火控雷達照射了,導彈也無法有效尋的,怎能構成威脅,誰會干這么傻的事?日本政要即使造謠,也應該找一個專業點的人來說事。如果美國人也信這套謊言,那么在專業理論界將會貽笑大方。
日方軍艦在公海跟蹤我軍艦距離已構成威脅
火控雷達進行照射是日本人缺乏常識的炒作
軍機、軍艦都這么近距離對峙了,我們的軍艦還不進行警戒、警告,那就是失職。須知偵察、警戒雷達和火控雷達是兩碼事,前者要進行全方位、遠距離、大面積的搜索;后者要在前者提供的概略目標的基礎上,進行定向、定點的精確鎖定。兩者的雷達波長、波瓣都是不一樣的,日本軍方長期對中國進行電子偵察、情報搜集,對此應該心知肚明。
再說,日本的軍機、軍艦在我艦艇編隊附近進行抵近偵察,我們的軍艦難道只能聽之任之,束手待斃嗎?如果連搜索、警戒雷達都不能開啟,那不是等著挨打嗎?須知日本剛剛揚言要對我進行警告射擊,誰知道打過來的是實彈還是警告彈?我們不能不防。即便日本發射的只是警告彈,它好歹也是個物理威脅;而即使我們用搜索雷達進行照射,充其量也只是個光電警告。誰的危險性更大,明眼人一看便知。
日艦干擾我軍艦訓練,我軍艦可以開火擊沉它
火控雷達進行照射事件:日艦跟蹤距離構成威脅,我軍艦可以開火擊沉它。
我們的艦艇編隊在國際水域進行正常訓練,日本憑什么要進行抵近偵察,又憑什么要對我們正常的航行進行干擾?而且這種干擾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據不完全統計,日本飛機對我的抵近偵察,每年都在500多架次左右,對我的訓練干擾更是家常便飯,日本的軍艦經常在我編隊航線上進行尾隨跟蹤,采取蛇形干擾,甚至縱向干擾,任何國家的軍隊都會把這種行為視為軍事挑釁,我軍艦可以開火擊沉它。日本軍機還經常玩一些危險動作,最近它的F15J戰機距離我運8巡邏機翼間距離只有5米,稍有差池就會機毀人亡。
火控雷達進行照射是日本人缺乏常識的炒作
誰規定只許日本挑釁,不許我們自衛?憑什么東海的游戲規則只能日本一家說了算,又要設防空識別區,又要打警告彈,日本要知道,設防空識別區不是日本人的專利,打警告彈也不是日本人的特權,我們也可設防空識別區,我們也可打警告彈。
在東海,我們要給日本人立規矩遠離中國的安全范圍!
應告訴日本,這次我們沒用火控雷達照射你,是便宜了你,這次沒照射,不等于我們以后永遠不照射,只要你對我構成威脅,在適當的距離內(不會是日本編造的3公里死角內),我們就要對你進行警告、驅趕,再不聽,我們就要用火控雷達直接鎖定,你敢做出危險動作,我們堅決自衛,決無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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