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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31 20:13?出處
鄭炳森
局長沈力(左一)一方
被懷疑是非法營運,在證明清白后福州市民鄭炳森把倉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局(以下簡稱倉山城管局)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在倉山法院如期開審。
這一回,倉山城管局局長沈力做出個大膽的決定,他選擇了站在被告席上,當庭與鄭炳森唇槍舌劍。
行政首長在被告席上,出庭應訴市民的指控,這在倉山區是聞所未聞的大事。此案也吸引了倉山幾乎所有的行政首長,包括房管局長、人事局長等,此外,還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前來旁聽。
去年12月28日,鄭炳森載著女盲人按摩師阿琴在金山時,被懷疑是非法營運,被倉山城管局人員扣押。次日,他帶著阿琴為自己做證明,才將摩托車取回。事后,他“不依不饒”,決定將福州倉山城管局告上法庭。他認為,倉山城管局并無執法權,強行扣押他的摩托車是侵犯公民的財產使用權,他請求法院讓城管賠償他的所有費用。
對此,倉山城管局拿出了相關條文:國務院法制辦國法函(2001)第242號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01)274號文件,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榕委第30號文件,證明自己有查處“三車”非法營運的權限。
庭審現場,數十旁聽者將法庭擠得滿滿的,還有不少媒體的長槍短炮。局長以及法制科科長和副科長三人與鄭炳森,你來我往交鋒,不時妙語連珠,讓現場不少政府官員也連聲贊嘆。
庭審結束后,城管局長還與鄭炳森握手,贊賞他的維權意識。不少行政首長對此也大為肯定。
鄭炳森“咄咄逼人”
局長平心靜氣
鄭炳森,福州臺江人,今年52歲,自稱自由職業者。面對局長、法制科科長、副科長,還有一大堆的文件法規,如此強大的氣場,他絲毫不緊張,就像與平常人“斗嘴”一番,坦然且快速地說出自己的一個又一個觀點。相反的是,城管局長一方,則平心靜氣地進行答辯。
第1回合
出手:在陳述完自己的訴訟請求后,法官表示,由于沒有列出索求賠償的具體事項,讓鄭炳森現場列出。
接招:鄭炳森停頓數秒,列出扣車時的停車費15元,期間交通打車費150元、訴訟費50元、誤工費500元、精神損失費2000元等,并無絲毫慌張失措。
第2回合
出手:當法警將鄭炳森提供的索賠證據,目前僅有的15元停車費收據以及的票交給被告時,被告說,并無憑證證明的票與此事有關聯。
接招:“摩托車是我唯一的交通工具,被你們扣押了,怎么會沒有關系呢?摩托車是我唯一的交通工具,你們侵犯了我的財產使用權,我現在交通工具沒了,當然要打車,這筆打車費用當然有關系。”
第3回合
反攻:法庭上,鄭炳森直指焦點,他認為城管局越權扣車。“我后面載著個女乘客,還帶著個大包,你們就認為我非法營運嗎?扣我車,你們憑什么,有什么依據?殺人放火,最后定罪也要法院定,道路交通行駛,歸交巡警管,非法營運,歸運管部門管,你們城管就是起個教育作用。”
應對:城管表示,他們看到鄭炳森車后的女乘客沒戴頭盔,還帶著大包行李,最重要的是,他們上前攔住鄭炳森欲詢問時,鄭炳森卻扭頭就跑,而且女乘客阿琴當時表示不認識鄭炳森。他們認為從鄭炳森的行為看,很有可能涉及非法營運。(鄭炳森事后證明,這名女乘客阿琴是盲人按摩師,是他朋友店里的員工,他是幫他朋友去接送阿琴)此外,配合行政機關調查,是公民的義務,為了進一步調查鄭炳森是否非法營運,他們才強行扣車。而至于執法權,他們在提供了相關規定后,表示自己執法程序得當、適用法律準確,對“三車”非法營運的行為有查處能力。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3937.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張雋 通訊員 金曉靜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