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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9 19:42?出處
中安在線-安徽商報4月9日報道 好端端在家上班,卻被一紙判決書“砸”中腦袋,被遠在千里之外的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罪名是販賣毒品,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我省阜陽市潁上縣謝橋鎮高莊村民鄭冠群看到這份判決書時,欲哭無淚。四年前,他就獲知一名被判無期徒刑的毒販向警方冒充自己的身份資料,四年來,他多次要求廣州有關方面為自己洗清“罪名”,沒想到最終還是“被判無期徒刑”。
面對判決書,欲哭無淚
“前幾天,我弟弟打電話給我,說是謝橋派出所的人讓我去一趟,稱是有份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送到了,上面有我的名字。”鄭冠群稱,自己當時就意識到:還是那件事!
4月8日,記者在謝橋派出所內見到了這份判決書,這份名為《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上,列的第一個被告人名字就是鄭冠群。
而此身份的鄭冠群就站在記者身邊,旁邊就是謝橋派出所的副所長姜允懷。姜允懷稱,法院之所以寄這份判決書有兩個目的,一是給犯罪人戶籍所在派出所存檔,另一個是為了轉送給犯罪人親屬。派出所早已調查,真實身份的鄭冠群根本不是被抓獲判刑的犯罪分子。因此,這份判決書也就被保存在派出所,沒有送達給鄭冠群。
“真是從天而降!我根本就沒犯罪,結果自己卻被判了無期徒刑!”鄭冠群欲哭無淚。
夜宿旅館被警察帶走審查
鄭冠群告訴記者,第一次知道自己被毒販冒名時還是2007年,“當時姜所長打電話給我,讓我去派出所一趟。去了之后就問我去過廣州沒有,身份證丟沒丟?”鄭冠群稱,姜允懷告訴他,廣州警察給他們發來了一個函,稱在廣州抓獲了一名“鄭冠群”的毒販,其身份信息與自己一樣。而鄭冠群一直在鎮上的小張莊綜合面粉廠上班,姜允懷與自己也非常熟悉。因此,在得到他的否定回答后,就給廣州警方回了一個函,將鄭冠群的真實信息告知了對方。但后來,謝橋派出所發現,不知何故,鄭冠群的身份信息居然被錄入公安網“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庫”。
“2009年我去合肥辦事,結果晚上一住進旅館就被警察抓走了。”鄭冠群告訴記者,當時大概晚上6點鐘左右,自己剛進一家旅館登記完進房間,十幾分鐘后,一輛拉著警笛的警車就過來了,幾名警察敲開他的房門,將其帶到派出所,并給自己拍照、按指紋,還要求他做了尿檢,半個小時后,警察告訴他可以走了。
“我當時向他們解釋了自己被冒名的事情,但沒人理我,直到檢查完畢才放我走。”鄭冠群此后再也不敢出外住宿登記。“我現在根本都不敢出門!”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422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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