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作海案”刑拘兩民警 當事法醫稱法律存弊端(2)
2010-05-17 10:30?出處 新京報
而對于會議紀要,他說會議紀要已找不到了。“搬家搬了好幾次,有的材料就找不到了”,他說,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當時沒有做會議紀要,“并不是每次會議都會做紀要”。
對于政法委組織專題研究會,王志中表示,政法委作為一個組織者,召集公檢法專題會非常正常。“這種專題研究會并不是拍板”,他說政法委只是督察督辦案件,對于怎么判,怎么處理,還是由職責部門決定。
他說,一般公檢法的主要領導都是委員,形成決議也是一個集體決議。一個案子如何處理要依法進行,政法委只是督促著往下走。
他否認當年趙作海案檢察機關不受理,政法委會給檢察院施壓,他說政法委一切都會依法行事。
“當年法律存有弊端”
當事法醫稱當年并沒有疑罪從無說法
本報訊 (記者張寒)昨日,趙作海案當年法醫杜立海稱,當時無名尸DNA鑒定無果,當年并沒有疑罪從無這種說法,法律上存在弊端,不應該讓個人擔責。
杜立海說,當時尸體一發現他就被叫去,忙了一夜,尸體不知道是誰,因缺少頭和四肢,無法確定死因。
杜立海稱,DNA曾多次送檢驗,最終無果,鑒定書上也沒有確定尸源。
對于三辦案民警,杜立海始終不信他們刑訊逼供。他說,按照經驗,這三人都是靠證據說話。當時DNA鑒定結果沒有肯定也沒有否定,裹尸體袋被確切指認為趙作海家的,這些都是重要證據。他認為,當時法律上存弊端,而不應該讓個人承擔責任。當時并沒有疑罪從無這種說法,有證據就可以判。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15315.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