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7-30 22:10?出處 每日經濟新聞
霸王老總稀松頭發遭質疑 防脫功能無人審核(圖中人物為霸王公司創始人陳啟源 騰訊財經制圖)
“如果霸王防脫洗發液真能防脫,為何公司老總陳啟源的頭發不怎么多?”在霸王被曝光含有致癌物質“二惡烷”之后,霸王的防脫功效也開始備受質疑,公司創始人陳啟源腦門上頭發略顯“稀松”的照片在網絡上流傳,并成為網友追問霸王防脫發是否有效的證據。
陳啟源在用霸王防脫洗發液嗎?如果在用,是否對自己的脫發起到了效果呢?雖然《每日經濟新聞》就此問題多次和霸王方面聯系,但截至發稿時仍未得相關回應。霸王防脫洗發液是否有效?防脫發作為一種特殊功效是如何通過相關部門審核呢?《每日經濟新聞》就此展開了調查。
霸王“防脫功能”由誰認定?
“既然選擇防脫洗發水,當然還是看重產品的防脫發效果了。”消費者張小姐向記者表示。然而,當《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相關系統進行查詢時,卻發現霸王多款育發類產品在備注里都標明:“衛生部未組織對本產品所稱功效進行審核, 本批件不作為對產品所稱功效的認可”。
既然衛生部門未對霸王的“特殊功效”作出認可,那么霸王所宣稱的多種“育發”功效又從何而來?又是由誰來對霸王的防脫功能進行審核?
在《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特殊用途化妝品在投放市場前,必須進行產品衛生安全性評價。
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今年年初下發的 《化妝品命名規定》及《化妝品命名指南》,化妝品命名不能提療效,例如“防脫”、“生發”等。但“麗濤防脫洗發液”、“霸王防脫洗發液”卻是在數年前就獲得了相關部門的批文。那么霸王防脫洗發液是否進行過相關的人體試用實驗呢,相關結論如何?《每日經濟新聞》就此向國家藥監局進行采訪,希望查詢相關實驗報告,對此該局新聞處一人士回應稱“我們該公布的都已經公布了,報告你們可以向企業要”。
然而,記者在衛生部及國家藥監局的網站上都查不到相關的實驗報告,僅有簡單的批件信息。而霸王方面對相關采訪傳真、函件也不予回應。
防不防脫企業自己說了算?
“霸王防脫洗發液”與“麗濤防脫洗發液”為同一產品,成分相同。2003年8月29日,“麗濤防脫洗發液”獲得衛生部批準允許生產的批件,隨后霸王和麗濤兩個商標同時出現在同一包裝上,只不過“麗濤”兩字非常小,容易被消費者忽視。
記者致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處,試圖了解特殊化妝品的防脫等功效在衛生監管部門的行政審批過程,對此新聞處長申晨表示,“在化妝品生產方面,國家只對安全性進行審查,并不對功能進行審查。化妝品的特殊功效由企業自己負責。”
廣東化妝品標準檢測中心一位負責人也表示:“育發、防脫發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功效評價比較難做。一是脫發是由很多種因素引起的,在使用育發類產品的同時還會受很多因素影響,很難進行單純的評價;二是要做育發類特殊化妝品功效評價的實驗時間會比較長,至少需要幾個月或半年時間才能看到效果。所以國家在這方面并沒有出臺標準。”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說得更為直接:“國家局只是負責行政審批,數以萬計的產品如果都要一個個去檢測,你覺得可能嗎?這是廠家自己需要做的工作和內容,需要廠家自己承擔這部分責任。”
上述廣東化妝品標準檢測中心負責人還告訴記者,目前國家并不對產品的這類功效進行評價,“有沒有這個功效是企業自己的問題。”
監管漏洞讓虛假宣傳有機可乘
今年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了 《化妝品命名規定》和 《化妝品命名指南》,強調醫療術語、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被禁止用于化妝品名稱。另外,根據《化妝品命名指南》,處方、藥方、藥用、藥物、醫療、醫治等都屬于醫療術語。規定還指出,虛假、夸大和絕對化的詞語都不得用于化妝品命名。
然而據前述廣東化妝品標準檢測中心負責人觀察,“目前市場上仍有很多產品都說有育發、防脫這個功效,有一些消費者對此并不了解,就會嘗試去買。”由此,消費者往往成了一些化妝品企業違規行為的受害人。
“我國目前主要是針對生產許可環節進行管理,而國外的管理主要是靠行業自律。”7月27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連線了江蘇化妝品行業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鄒潔部長,鄒潔表示目前國內對化妝品的管理采取的是多部門相互合作的模式,“國內對化妝品行業的監督管理職能涉及衛生部門、質檢門以及工商管理部門,其中衛生部門負責生產許可、衛生許可批準這一塊;質監部門負責化妝品國內生產加工以及國內市場質量;工商部門負責經營銷售等渠道。現在衛生部門的原有職能已劃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后者注重于化妝品的特殊許可這一塊。”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多個職能部門參與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監督力度,直接導致“特殊功效”成為管理部門觸及不到的領域。“一個普遍現象就是,國內在化妝品檢測方面存在漏洞和標準滯后的問題。”
消費者權益如何保護?
目前市場上的育發類產品琳瑯滿目,“防脫生發”、“漢方防脫”等產品宣傳常常讓消費者心生向往。
然而在實際的使用中,鮮有消費者對防脫效果感到滿意。在中國法院網上有一則消費者起訴霸王虛假宣傳的報道,消息稱,“2006年8月28日,受到霸王公司有關其產品‘不含化學成分’等廣告的影響,原告陸先生在海淀區白石橋的家樂福方圓店購買了一瓶霸王防脫洗發液,用后效果并不理想,不僅達不到防脫固發的效果,而且還不時導致頭皮過敏發癢。原告認為,霸王公司的廣告有虛假性,為此要求霸王公司在法庭上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68元。”
據《消費質量報》報道,去年中國醫師協會、北京醫療整形美容協會聯合向社會公布,目前沒有一種藥物能夠根治脫發,各種防治脫發藥物、防脫洗發液或所謂的 “特殊用途化妝品”都不具備治療功效。
中國醫師協會皮膚科分會副主任朱學駿指出,頭發的生長和脫落是有周期的。頭發的壽命為2~8年,由生長期到休止期需要3個月的時間,由休止期到脫落期也需要3個月時間,生發產品在廣告中宣稱的“幾日防脫一月后生發”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朱學駿表示,生發產品中添加何首烏、川芎等中藥成分最多可以起到黑發、擴張血管的作用,并沒有解決病根。其實,很多生發產品都不能達到治脫發的目的。而生發梳等工具對改善頭皮血液循環確實有一定幫助,但并不能預防掉頭發。
那么消費者對于產品特殊效用表示質疑,可以申述的渠道有哪些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上海質量監督局12365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有三種途徑:一是需要消費者與廠家聯系,并由廠家出示相關鑒定證明;二是廠家不承認做虛假廣告,就需要消費者去國家第三方機構做檢測,檢驗產品中是否含有防脫發方面的成分,如果檢測出來確實沒有這個成分,將由質監局進行廠家和消費者之間的調節;三是訴諸于法律,而法律依據就是這一份檢驗報告。
北京薪評律師事務所張韜律師認為,“國家既然未給予特殊用途化妝品認定,那么企業對自己所生產產品的特殊功效就需要自我舉證。”
“中草藥產品的概念是這樣的,產品中含有中草藥例如首烏、人參等成分,這些中草藥確實有促進毛發生長的作用,但是并不表示該產品就一定有這個功效,所以企業不能就此宣稱自己的產品有這樣一個作用,實際上有沒有這個功效,企業自己可能也沒有做過相關鑒定。”上述廣東省化妝品標準檢測中心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感慨,“長期從事檢驗檢測工作,我個人作為消費者不會特意選擇中藥材產品。中藥材對我而言是一個概念性的東西,能起多大作用我是持懷疑態度的。”他告訴記者,不否認某些產品中會添加何首烏等提取物,中藥作為藥材食用,往往在進入血液循環系統以后才能起作用。“作為洗發水,用在頭皮上恐怕很難進入血液當中并起到作用。”
章光101被指查出含受管制西藥成分
每經記者 鄭佩珊 發自上海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衛生科學局28日發文說,北京章光101生發中心生產的兩種“純中藥”產品 “HairGrowthFormulaD-2653-B”和“HairGrowthTonicE-0583-D”含有未注明的化學藥成分米諾地爾(Minoxidil)。新加坡衛生科學局28日發出的文告表示,北京101生發中心上述兩種產品標榜為天然草藥,被歸類為中成藥管制。但該局的藥品實驗室卻在例常檢查中檢驗出產品含有受管制的西藥成分。
記者就此連線了北京101生發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北京市場上的產品都是正常的,并不含有米諾地爾成分,“但具體情況還不太清楚,需要咨詢一下公司。”
據公開資料顯示,外涂的米諾地爾和口服的保法止是僅有的兩種經科學檢驗對防止男性型脫發有一定療效的化學藥。目前,米諾地爾只有在藥房才能買到,必須在醫生或藥劑師指示下才能使用。如果使用不當會出現皮膚發癢、紅斑,甚至是嚴重脫發。按照相關規定,一般護發美容中心不準售賣或使用米諾地爾。
上述文告中指出,已購買該產品的消費者應停止使用;已經使用產品的消費者,只要身體沒有出現不適也不必驚慌,但是若已出現副作用,消費者應立即就醫。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章光101官網上的專家門診發現有 “101產品是純中藥制劑,但偶爾也有人會發生過敏”等表述。對于過敏反應,網站上給出的解決辦法是:“極個別人使用101產品后,出現頭皮癢、頭皮紅腫并伴有滲出、皮疹、顏面紅腫全身皮膚潮紅等癥狀,可采用以下措施:1,立即停藥,嚴禁搔抓;2,過敏部位外用皮炎平或皮康霜,每天3次,口服息斯敏,每天1次,每次10毫克;3,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診治;4,過敏時禁止喝酒及食用刺激性食物。”
據新加坡衛生科學局發言人透露,目前對于北京101生發產品的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現階段尚未決定會對北京101生發中心采取什么行動。
作者:鄭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