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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4 09:52?出處
本報訊(記者 萬勤 通訊員 周敏芳 萬維娜) 農村男子阿發到城市倒插門娶了一個城市媳婦,生活8年并生下一女,后感覺城鄉差距太大、致共同生活中沒有共同語言,先后兩次起訴離婚,昨悉,青山區法院對此案進行了調解,雙方終于自愿離婚。
武漢女子阿春是聾啞人,25歲時,她經人介紹認識了比他小4歲的阿發,阿發雖是農村青年,但長得一表人才,兩人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方家人提出條件:阿發入贅到武漢當上門女婿。想到農村人可以娶一個城里的媳婦,阿發雖對當上門女婿不情不愿,但他還是同意了。2001年,兩人結為伉儷。2002年,阿春生下女兒,但婚后,兩人的矛盾卻不斷顯現。據阿發訴稱,他賺的錢被岳母全部拿走,只給點零用錢,因城鄉差距很大,在共同生活中產生很多矛盾,難以溝通,至此感情破裂。2010年3月,阿發起訴與妻子離婚,被法院駁回,7個月后,阿發再次起訴離婚。
阿春的代理人稱,雖說在共同生活中產生了矛盾,但她一直想挽回這段婚姻,但阿發不肯回頭,她現在只能無奈地同意離婚,青山法院調解后,雙方達成了離婚協議,阿發一次性付給孩子到18周歲的撫養費4.6萬,在2014年前分4次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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