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5-20 14:16?出處 未知
藥家鑫殺人案二審現場
<5月20日,藥家鑫案中受害人張妙的父親出席二審。 新華社記者 李一博 攝
藥家鑫殺人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這個兇殘的冷血的藥家鑫死有余辜,這種人留在社會是禍害,藥家鑫二審被判死刑,百姓無不拍手叫好。藥家鑫二審開庭時間5月20日,這一天就是藥家鑫這個野獸一樣的人渣走向死亡的終極判決。新華網西安5月20日電(記者梁娟)20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藥家鑫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駁回藥家鑫上訴,維持原判。
2011年4月22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藥家鑫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藥家鑫不服,以其罪行并非極其嚴重,系初犯、偶犯,且有自首情節,應依法從輕處罰為由提出上訴。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藥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其上訴理由和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建議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認定藥家鑫故意殺人犯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藥家鑫開車撞倒被害人張妙后,為逃避責任將張妙殺死,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藥家鑫在作案后第四天由其父母帶領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但藥家鑫開車將被害人撞倒后,為逃避責任殺人滅口,持尖刀朝被害人胸、腹、背部等處連續捅刺,將被害人當場殺死,其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雖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節,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對其上訴理由及辯護人的辯護意見不予采納。陜西省人民檢察院的意見正確,予以采納。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程序合法,故裁定駁回藥家鑫的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及媒體記者、群眾等百余人旁聽了二審公開審理及宣判。
任何犯罪行為都沒有可以后悔的,正像法院說的藥家鑫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屬罪行極其嚴重,這種罪犯還不服一審判決,還想活命?本來撞倒張妙,不是很嚴重,可能只要民事賠償就可以解決問題……罪惡的藥家鑫,冷血的藥家鑫,殘暴的殺人犯藥家鑫卻偏偏選擇了毀滅,終結了張妙的生命,也終結了藥家鑫自己的罪惡人生。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37167.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溫州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