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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1 12:52?出處 中新網
冉建新死亡事件:涉嫌受賄的官員湖北利川冉建新在檢察院提審中病發被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湖北省檢察院有關領導已趕赴恩施,組織調查冉建新死亡事件以及冉建新死因。
冉建新死亡事件過程
冉建新死亡時間:2011年6月4日16時30分,6月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冉建新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身體不適,立即將其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當天16時30分,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經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正在調查中。
湖北利川冉建新資料
冉建新,男,49歲,系原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因涉嫌受賄犯罪,紀委把案件移交給檢察院后,恩施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管轄。2011年1月3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同年5月26日,經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巴東縣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
冉建新死亡事件媒體相關報道
中國新聞網:《湖北利川涉嫌受賄干部異地受審死亡 死因未明》內容如下:
中新網恩施6月5日電 (姚禎發)5日晚間,湖北省巴東縣委宣傳部在其官方網站發布新聞通稿稱,針對利川干部冉建新在巴東受審時死亡事件,巴東縣5日召開會議,要求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犯罪嫌疑人冉建新死亡事件,迅速查明原因,依法處置,做好善后工作。
據通稿描述,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男,49歲,系原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冉建新在擔任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征地拆遷、工程發包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涉嫌受賄犯罪。紀委移交此案后,恩施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管轄。2011年1月3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同年5月26日,經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巴東縣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
對于犯罪嫌疑人的死亡過程,通稿稱,6月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冉建新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身體不適,立即將其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當天16時30分,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經搶救無效死亡,死亡原因正在調查中。
湖北省檢察院有關領導已趕赴恩施,督促相關部門組織調查并依法依紀處理。
長江巴東網訊 6月7日報道:《湖北檢察院調查組展開冉建新死亡事件調查》內容如下:
長江巴東網訊 6月7日上午,組織辦理冉建新一案的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局長曾正平和直接參與辦案的檢察人員,被上級檢察機關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調查。
應死者家屬的請求,6月6日,檢察機關委托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派出專家組對冉建新尸體進行了解剖檢查,提取了相關檢材標本,目前已經進入法醫學鑒定階段。鑒定結論將按照法律程序提供給調查組及死者家屬。
據悉,6月5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調查組進駐巴東后,冉建新死亡事件調查工作立即全面展開。省調查組表示:將徹查事實真相,如果查實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有違法違紀行為,不論涉及到誰,都將依法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絕不包庇袒護、姑息遷就。
中新網6月10日報道:《湖北恩施“冉建新案”續:利川紀委書記被停職》內容如下:
中新網6月10日電 6月10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湖北恩施州紀委已派出工作組,對利川市紀檢監察部門此前辦理“冉建新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利川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李偉在查辦此案中負有領導責任,州委決定,對其停職,接受組織調查,如查實有違紀違法行為,將堅決依紀依法處理。
冉建新,男,49歲,系原恩施州利川市都亭辦事處黨委書記、主任。因涉嫌受賄犯罪,紀委移交此案后,恩施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巴東縣人民檢察院管轄。2011年1月3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同年5月26日,經恩施州人民檢察院決定,由巴東縣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
據當地官方消息,6月4日,巴東縣人民檢察院在提審犯罪嫌疑人冉建新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犯罪嫌疑人冉建新身體不適,立即將其送往巴東縣人民醫院救治。當天16時30分,犯罪嫌疑人冉建新經搶救無效死亡。
冉建新死亡事件的死因還在進一步調查中,涉嫌受賄的官員湖北利川冉建新犯罪事實和冉建新死亡事件經過,死因,都要等到湖北省檢察院調查結果出來才清楚,目前案件在調查中,各種傳言未經證實都不可靠。湖北省檢察院有關領導已趕赴恩施,組織調查冉建新死亡事件以及冉建新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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