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3 09:07?出處 華夏時報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的中紅博愛現形
微博炫富女郭美美身份未明,網友繼續猜測。在經歷了網民們多番的試錯和證偽后,郭美美的神秘背景公司指向一家名為中紅博愛的公司。
6月30日下午,中紅博愛原運營負責人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中紅博愛確實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合作運作“博愛服務站”,但他并不知曉郭美美其人,并堅稱此事與郭美美無關。
而民政系統相關人士分析,郭美美的神秘出現,疑與總額高達30億元的“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項目分配有關。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神秘”醫療車
越來越多的信息顯示,郭美美與中紅博愛運作的“博愛服務站”難脫干系。
在中國紅十字會試圖撇開其與郭美美關系時,后者在其微博中辯解說:“我所在的公司是與紅十字會有關系合作的公司,簡稱紅十字商會,負責與人壽保險或醫療器械等廣告簽約,將廣告放在紅十字會免費為老百姓服務的醫療車上。”
此微博很快被刪除,但仍被有心網友保存,并循線追查發現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的相關項目和疑似郭美美所稱的紅十字醫療車——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
中國紅十字總會官網2008年5月8日曾發布信息介紹“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此服務站系廂式無動力車,相對固定擺放在社區內。據介紹,每一輛車就是一個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具有緊急救護、募捐宣傳、便民服務等多種功能。
郭美美所述與該項目驚人相似,令外界驚嘆離事件真相越來越近。不過,相關簡介沒有提及運作此服務站的企業主體。據了解,包括天略集團、香港上市公司民豐控股等均先后參與此事,但因故未能持續。
天略集團董事長丘振良接受央視采訪時表示,中紅博愛公司這個項目的運作模式其實最早是天略公司和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合作時設計的。
據本報記者調查,天略2007年曾為此項目特別推動舉辦了一場名為“博愛之星”的紅十字勸募大賽,但其后無疾而終。大賽的宣傳材料顯示,其主辦方為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而承辦方是天略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而據民豐控股發布的消息稱,2007年9月,該公司與王鼎公司成立名為“民豐博愛小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合營公司。該合營公司的主要業務,便是在全國推行“紅十字萬站進社區活動”。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 花落中紅博愛
天略、王鼎、民豐控股最終都沒能拿下該“博愛服務站”項目,該項目最后花落中紅博愛公司。
一周前,中紅博愛公司剛剛完成了法定代表人變更。中紅博愛有兩個股東,分別是北京圣華杰廣告傳媒有限公司和王鼎市場營銷咨詢有限公司。前者占70%股份,后者占30%股份。
本報記者通過中紅博愛留于工商登記材料上的電話,與公司原運營負責人取得聯系。這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他從2008年開始負責運營“博愛服務站”項目,在北京多個社區進行了鋪點。但運營不久即出現困難,目前該項目處于停滯階段,他也因此離開運營團隊。
據他介紹,中紅博愛利用紅十字服務車這一平臺,向醫療設備制造商勸募,由后者先期免費向項目提供醫療設備,供社區居民使用。“但實際操作上,勸募不如預計的理想,再加上其他原因,項目就擱下來了。”他說。
“我是看了網上消息才知道中紅博愛變更了法人,我也不認識郭美美,我敢肯定,公司沒有這個人。”上述中紅博愛原運營負責人說。
一位持續關注此事的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郭美美很顯然與“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項目有緊密的關系。即便與中紅博愛公司無關,也不能排除與中紅博愛實際控制人的關系。
這位女士提醒說,中紅博愛的實際控制人有以下可能人選:圣華杰法人代表王琛、中紅博愛前法人代表王抗美、王鼎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樹民。“這些均姓王的人,至少有一位與郭美美關系緊密。”她大膽指出。
郭美美背后 郭美美事件背后的中紅博愛公司疑涉30億項目
中紅博愛原運營負責人在回復本報記者關于如何實現盈利時表示,社區紅十字博愛服務站是公益項目而非商業項目,也不存在與中國紅十字會分成的問題。
據中紅博愛此前發布的信息,該公司將在2015年之前,分期分批在全國各大中城市的社區內投資構建3萬個紅十字博愛服務站。“紅十字博愛服務站進社區”活動投資規模近30億元人民幣,項目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主辦、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承辦。
中國紅十字會新聞發言人王汝鵬此前受訪時稱,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雖然已成立10多年,但一直未獲得法人資格,沒有在民政部門獲準登記。根據《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地方各級紅十字會、行業紅十字會應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30億元的大項目遲遲未能推進,可能跟商紅會至今未取得法人資格有關。”民政部下屬事業單位一位負責人說,無法人資格可能會影響項目資金的下撥。
據報道,商紅會副秘書長李慶一表示,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一直在尋找社團登記途徑,有望在今年下半年取得法人資格。
“可能的情況是,商紅會在得知即將取得法人資格后,提前安排相關運營公司啟動該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郭美美即與此有關。”前述民政系統負責人表示,總額高達30億元的項目對任何企業都是巨大誘惑,而項目獲得方多有特殊之處。從現有信息分析,商紅會已取得項目“發包權”,但運營公司出現更迭,不排除高調的郭美美與左右項目分配的權力有關。
“當下,任何商業項目都有可能存在利益輸送,郭美美事件無非是利益輸送過程中的一段插曲。”上述人士說。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37820.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