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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9 00:31?出處 未知
滁州市民任女士舉報,稱自己18日在雙匯冷鮮肉買的豬大骨里竟然吃出了體溫表!雙匯方面回應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到底“雙匯冷鮮肉中吃出體溫表”事實是什么,雙匯首先發表聲明和調查報告。以下是雙匯集團發表的《雙匯冷鮮肉中吃出體溫表》新聞失實聲明和冷鮮肉中吃出體溫表《雙匯集團蚌埠辦事處調查報告》全文。
《雙匯冷鮮肉吃出體溫表》新聞失實的聲明
9月22日,南京某媒體刊登《雙匯冷鮮肉中吃出體溫表》一文,經雙匯集團調查,此文內容失實。
鑒于此文經網絡傳播后,嚴重損害了雙匯的商業信譽,雙匯集團公共關系部聲明如下:
一、雙匯集團生產線從2009年就停止使用水銀溫度計,改用更先進、更安全的金屬溫度計,且雙匯集團生產環節不允許使用玻璃溫度計,溫度計絕對不可能在生產環節摻進冷鮮肉。
二、投訴者在購買冷鮮肉時,店家按照要求進行的剁骨,每截五厘米左右的帶骨肉根本不可能混進12厘米長的民用溫度計。如果消費者真的“汞中毒”,屬于嚴重的食品安全案件,應該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而不是找媒體炒作。投訴者帶人到店家鬧場,并威逼店家用1000元營業款賠償,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新聞媒體卻報道說是店家自愿賠償,此新聞嚴重失實。因此,我們有理由懷疑該消費者和媒體的動機。
三、我們要求刊登失實新聞的媒體消除負面影響,我們保留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舉報和向公安機關報案的權利。
雙匯集團公共關系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雙匯集團蚌埠辦事處調查報告》
“冷鮮肉吃出體溫表溫度表事件”調查報告
集團公共關系部:
9月18日中午14:16,接總部400轉過來的一個投訴,投訴者任女士、王先生自稱在購買的雙匯骨頭里面吃到了溫度計,并稱可能誤食了水銀已經住進了醫院。
接到該投訴電話后,蚌埠辦事處隨即安排滁州市場責任業務員李主管和當地經銷商喬經理一同到消費者家中去查看現場。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現場情況:一截斷開的煮熟了的骨頭放在桌子上,旁邊放著一截體溫計末端玻璃管,上面沒有任何刻度,長約1.5cm。在桌子上還有散落的幾個水銀珠,在消費者指引下看到鍋底有一些散碎的玻璃渣,碎片和剪掉的指甲蓋那樣大小,不能看清上面有任何刻度或者標志。
9月19日上午,業務員和經銷商再次到醫院看望該消費者,住院的王先生說已經好了,準備出院。同日下午,辦事處經理畢經理趕到滁州二院,住院的王先生自述,他是17日(周六)在雙匯冷鮮肉店皖M01-006店(加盟商劉經理)購買的是后腿骨和叉骨連接的“7”字型骨頭。經查看該店進貨單,進貨的是帶皮白條C,店主自行分割該產品進行的售賣。
分析:確定消費者投訴吃到的是體溫計,如果說是插在豬體內測溫度而沒有拿出來的話,該體溫計只會出現在豬大腸的消化系統,而不可能出現在肌肉組織里面。另該產品是店主自行分割白條產生,如果是白條里面夾雜的體溫計,不可能在分解白條過程不被發現。又工廠生產環節,根本不使用體溫計。所以完全可以排除是雙匯生產環節造成的體溫計摻雜。
消費者稱,他購買的骨頭是在店內進行的剁骨(和加盟商溝通,她一般剁骨是叉骨部位剁3-4刀,單塊約兩個火柴盒合一起那樣大小,腿骨一般剁骨是2-3截,單段在5cm以下。按此標準,無論是售賣者還是食用者都不可能看不到一根長約12cm的體溫計。
分析:如果說體溫計是在剁骨頭時剁碎的,那么水銀珠一定會滯留在案板上,而不可能在消費者水洗兩遍后又在鍋底出現,所以可以排除體溫計是在剁骨頭時候剁碎帶入。
消費者稱,骨頭買回家后,他當天燉熟,在燉之前還洗了兩遍也沒有發現有體溫計摻入。
分析:如果說是剁碎了的體溫計在骨肉里面摻雜,那么消費者在洗的過程是不可能不發現的,并且如果洗兩遍,水銀的比重大于水,一定會在濾洗過程中被倒掉,而不可能出現在鍋底。)燉熟之后并沒有吃,而是次日即9月18日中午才開始吃,并且是吃到最后,居然在腿骨和肉連接部位發現了一截斷了的體溫計,然后便認定是雙匯產品質量問題。
9月19日下午,辦事處要求再次去查看現場,拍照取證更是確認所投訴情況是否和現場相符。消費者家人稱,害怕到他家里對他們家人進行挾持或者人身傷害而拒絕去看現場。并且消費者妻弟嚴厲地說,我不管是你們那個環節的問題,現在是我們的人住院了,你們現在就要給我們支付醫藥費。
和加盟商劉經理溝通,她確認此消費者并沒有在她門店購買過產品,并且確認所投訴產品無法認定是雙匯產品。辦事處向集團市場信息部和事業部匯報情況后,領導指示,再次確認是否為雙匯產品,并時刻跟進事情進展。
9月20日上午,消費者家屬兩個中年婦女,堵在了加盟店門口,說這是她賣的產品造成了傷害,要求加盟商出醫藥費1000元。加盟商是一個婦女,膽小怕事,說打個電話給經銷商,消費者家屬中的其中一名一把搶過了店主手機威脅要錢,一個在門口把風,在恐嚇和威脅下,店主交出了一千元。特注:金陵晚報所報道,是加盟商自行墊付的一千元醫藥費是不屬實的,而是消費者威逼拿到的。
同日下午兩點多,業務員、經銷商和加盟商一起到醫院找消費者理論為何威逼要1000元的事情,該消費者已經不在醫院住院,詢問當班護士,護士說他已經回家了,但是在醫院保留了床位。
9月21日上午,經銷商、加盟商、消費者三方一起到了當地工商部門對此事進行現場說明,工商部門人員稱由于消費者提供證據不足,不能證明是在雙匯店購買的肉,最終調解失敗。在媒體向當地工商部門咨詢后,工商部門人員表示,希望媒體要掌握確鑿的證據后再對該事件進行報道。
在工商部門調解失敗后,消費者四處給媒體打電話進行虛假投訴。當日下午三點多,有南京某媒體的記者到該加盟店,但是未到營業時間,所以沒有開門(根據滁州當地消費習慣,生鮮門店一般營業時間早上6-12點,下午4點至天黑)而不是該媒體所報道的關門不再營業。
9月22日,經銷商向醫院了解該消費者情況(院方稱,已經對該消費者停藥,但是他拒絕出院。并且該消費者曾向醫院醫生塞紅包,讓按他表述的癥狀進行院方證明。醫院的態度是,你的情況我們已經查清,無問題,可以出院,如果你認為自己仍然有問題,可以到其他醫院去檢查。
當日晚上,業務員到第二人民醫院看消費者是否在醫院時,坐在床上已經停藥的消費者開口就問來干什么,第二句就是要錢,然后就是開口罵,還動手打業務員。業務員說要撥打110,才尋機離開了醫院。
此情況說明,該消費者前期的虛假投訴,已經演變到了無賴的行徑。從前期的想訛詐錢而不說具體數目的騙子行為發展到了現在的無賴,見誰都要錢和進行人身威脅的流氓行為。
9月23日中午,消費者和一個記者(因為都沒有見到該記者,無從得知是哪家媒體記者)到加盟店,要把威逼到的1000元還給加盟商劉金枝,但是加盟商已經關門下班,沒有見到消費者和記者。后續情況,辦事處再持續匯報。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冷鮮肉吃出體溫表 雙匯稱已經停用玻璃溫度計那肉里體溫表哪里來的
冷鮮肉吃出體溫表?離奇古怪。昨日,記者接到滁州市民任女士舉報,稱自己18日在雙匯冷鮮肉買的豬大骨里竟然吃出了體溫表!雙匯集團回應絕對不可能,雙匯早就停用水銀溫度計改用金屬溫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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