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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10:37?出處 未知
夫妻綁架少女囚禁地下室158天勒索7萬元,犯罪嫌疑人四川資陽趙品剛與妻子黎敏被逮捕。四川省資陽市民趙品剛與妻子黎敏因經濟拮據,竟然到四川省仁壽縣隨機綁架了一名17歲少女,并將其關在資陽市一居民樓的地下室長達158天。
四川省資陽市警方走訪群眾上千名,輾轉6市8縣,最終根據綁匪寄出的一份錄像,警方將人質安全解救。10月24日,經仁壽縣檢察院批準,犯罪嫌疑人趙品剛、黎敏已被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夫妻綁架少女囚禁地下室158天期間,曾經幾次給少女父母打電話勒索,警方為什么不能通過電話記錄追查偵破?少女被綁架后20天,4月26日,犯罪嫌疑人打電話勒索,5月9日又打電話,即使第一個電話不能偵破囚禁少女的位置,通過兩個電話就可以鎖定犯罪嫌疑人綁架囚禁少女的具體地理位置,根本就不可能會被囚禁158天那么久,夫妻綁架少女囚禁地下室158天,很懷疑四川省資陽警方的辦案辦案能力。
少女被綁架后20天犯罪嫌疑人打電話勒索7萬元
今年4月5日下午,家住仁壽縣文林鎮書院街的羅福貴(化名)和劉華(化名)夫婦接到剛從成都實習回來的女兒小雯的電話:“爸媽,我要到同學家去耍一天。”
一天時間很快過去了。4月6日,小雯依舊未回家。羅福貴多次給小雯打電話,但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態。羅福貴夫婦隨后到周邊親戚朋友、小雯的同學家問了個遍,依然一無所獲。4月7日一大早,羅福貴夫婦到城北派出所報案。
由于小雯出門時只向其父母說了要到同學家去,而具體哪個同學卻未提起,之后也未聯系,羅福貴夫婦無法向民警提供任何線索。
4月26日,羅福貴的電話急促響起,一陌生男子給羅福貴打來電話讓他準備7萬元換回女兒。聽到女兒被綁架,綁匪一開口就是7萬元。劉華控制不住情緒,開始號啕大哭。羅福貴定了定神,扶起妻子,向警方報了案。
為確保人質安全,盡快偵破此案,警方立即組織召開案情分析會,并成立了專案組,兵分四路開展偵查工作。雖然偵查工作深入細致,卻進展緩慢,因為之后的時間里,陌生男子再未與羅福貴聯系,案件陷入了僵局。
夫妻綁架少女囚禁地下室第二次打電話勒索
5月9日,一個陌生電話再次打進了羅福貴手機。電話正是之前自稱綁架了小雯的男子打來的。在警方授意下,羅福貴要求與小雯通電話,但遭到拒絕。5月10日,陌生男子再次打來電話,稱已在仁壽城邊的天仁公園某處放了一個U盤,里面是小雯的錄像。放下電話,羅福貴迅速來到天仁公園,在一個垃圾桶內找到U盤,里面僅有一段很短的視頻:“爸爸,救我啊,救我啊!”畫面中被關押的女孩正是小雯。
然而,讓人沒想到的是,繼打電話放下U盤后,綁匪又失去了消息。
專案組分析,這極有可能是一樁隨機綁架案。隨后,警方認定,小雯很可能被關押在資陽市某地。
錄像幫忙:警方鎖定人質被困點
正當警方一步步縮小范圍,將目標縮小至資陽市雁江區南津鎮時,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9月4日,羅福貴的電話再次響起。電話那頭正是先前那個綁匪:“明天上午,再給你寄盤帶子來,讓你再看看你女兒。下次如果我還拿不到錢,這就是你最后一次看她了……”
9月5日,按照綁匪指引,羅福貴拿到了第二份錄像,與5月10日取得的錄像一樣,畫面中,除了小雯哭泣的身影外,別無其他信息。不過,細心的民警經過反復觀看錄像發現:在錄像的開頭,有一段不足一秒鐘與小雯無關的鏡頭。經技術人員處理發現:那不足一秒鐘的鏡頭里,有公路、有莊稼。經進一步研究發現,這是在某房屋門口對外掃動的錄像鏡頭,而這房屋極有可能是關押小雯的地方。
隨后,全體專案組民警化裝進駐資陽市雁江區南津鎮,在資陽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專案組民警將目標鎖定在了南津鎮湖廣村4組的一處民房。經調查得知,該民房是兩年前修建的,男主人趙品剛在成都一公交公司擔任拖車司機,女主人黎敏在家照顧一個小女兒。
夫妻綁架少女囚禁地下室158天 最后犯罪嫌疑人自己寄U盤警方才破案
9月9日一大早,專案組成員兵分兩路,一路人馬前往成都,對犯罪嫌疑人趙品剛實施抓捕;另一路前往南津鎮湖廣村4組,解救人質。上午10點,成都方面傳來消息:犯罪嫌疑人趙品剛落網,并交代小雯就在他的家中。
在南津鎮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專案組人員進入趙品剛家中,并控制了犯罪嫌疑人黎敏。然而警方搜查了整個屋子,卻沒有看到小雯的影子。在警方強大的政策攻勢下,犯罪嫌疑人黎敏心理防線崩潰,她拿出一把鑰匙,打開了一個保險柜,又從保險柜里拿出一把鑰匙,打開了一道通往地下室的鐵門。
當最后一道鐵門打開時,一個女孩的聲音從地下室傳出:“求你們放了我,我要爸爸!我要爸爸……”
當民警搭起梯子進入地下室并表明警察身份時,小雯沒有一點反應,只是抱著頭不停地喊“爸爸”。在長達近半個小時的安慰下,小雯意識才逐漸有些清醒。
“太慘了……”一名參與解救的民警稱,自己當時看到那種場景也忍不住流下了眼淚。民警介紹,地下室只有幾平方米,高3米卻無階梯,四面無光、又臟又臭,僅用直徑不足10厘米的排水管做通風口。為防止小雯跑,犯罪嫌疑人趙品剛和黎敏將小雯左腳銬上腳鏈,并與一個80斤重的汽車配件死死鎖在一起,限制在方圓一米的范圍內。為防止小雯出現意外,每隔一段時間,犯罪嫌疑人黎敏會向其扔些食物,5個多月的吃喝拉撒睡全在這地下室里。
據犯罪嫌疑人趙品剛夫婦交代:兩人家庭拮據,遂產生“找錢”的念頭。經商量,他們決定駕車前往異地伺機“抓個人來換錢”。兩年前修房時,兩人修建了這個地下室。經過周密策劃,二人于今年4月5日來到仁壽。黎敏以找不到路為借口,將小雯騙上車實施綁架,帶回家幾天后將小雯關進自家的地下室。到被警方解救,小雯已被整整關了158天。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不要上陌生人的車:
我們尚未完全從洛陽李浩地下室囚禁少女事件中緩過神兒來,又一起地下室囚禁少女的案件就再次展現在我們面前。
李浩是將少女作為性奴,本案犯罪嫌疑人是以少女為人質勒索錢財,盡管犯罪動機不相同,但一樣的卑劣,一樣的喪心病狂。
面對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我們能做什么?提高案件偵破水平、從重懲罰,當然是必要的,但隨著犯罪分子反偵查能力增強,偵破會更加困難。洛陽案件中,長達幾年時間內李浩竟然讓妻子對此一無所知,如果不是其中一名少女偶然逃脫,警方甚至到現在都可能對罪惡一無所知。
提高防范意識保護好自己,對公民來說,這是可以也必須做到的。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找不到路為由將小雯騙上車,可見小雯防范意識不強。光天化日之下硬“搶”人,嫌疑人會有所顧忌,而一旦進入到封閉空間,就由不得被害人了。“不要上陌生人的車”,法律專家的告誡,一定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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