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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9 16:26?出處 天涯社區
信陽小美身份證顯示已經40歲了,河南信陽伍自權也太沒用了,這么老的女人也要強暴
河南信陽一名署名小美的40歲中年婦女在網上發帖稱被信陽市老促會伍自權在信陽賓館強奸,信陽政府官員伍自權強奸民女老少都要啊?這位舉報的小美已經40歲,伍自權也69歲左右吧?這么老了還老不死。
從下面信陽小美的網貼中大約猜測,這位叫小美的中年婦女大概沒有丈夫,對方提出私了找小美的哥哥,一直沒有提到丈夫,估計小美是單身老女人,看起來可能還有一點姿色,信陽市老促會伍自權既該死又晦氣。
以下是天涯社區小美的貼子原文:
(發帖投訴:小美 身份證:41300119712092XXX 電話:13849749072)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之所以通過網絡幾乎是用實名舉報的形式來控訴,通過網絡來捍衛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尊嚴,是因為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被河南信陽市政府老促會辦公室主任伍自權用卑鄙的方式強奸了。
強奸是嚴重的暴力刑事案件,信陽市公安機關面對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報案卻不采取措施立案偵查,到了今天,伍自權仍逍遙法外。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付出被蹂躪的代價,信陽公安機關,難道還要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從良民走上控訴上訪的道路嗎?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被伍自權有預謀灌醉中強奸
2011年9月15日,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朋友李少清(69歲,商城人)來到信陽,打電話約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中午在陽光賓館一起吃飯。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應約來到陽光賓館,同桌吃飯的還有伍自權(市政府老促會主任);袁其闊(市委接待科科長);朱偉(陽光賓館副總)。這三人我(發貼人:信陽小美)都不認識。
吃飯時,伍自權說,“信陽雖然有禁酒令,但有美女朋友,一定要喝。”
這三個男人輪番向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勸酒,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很快醉得不省人事。他們讓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朋友李少清先上樓休息,然后將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抬到賓館1706房間。伍自權對昏睡中的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實施了強奸。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掙扎但卻無力反抗。李少清房間又來了兩個朋友,李就讓袁其闊打電話讓伍自權下來到他房間,袁打了十幾個電話,但伍都不接。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朋友李少清來到1706房間樓敲門,幾分鐘后伍自權衣衫不整的開了門,李少清抓住他就扇了幾耳光,要把他揪去見他的領導,他嚇得直喊;“老爺子,放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一馬”。
李少清又把他帶到11樓他的房間,袁其闊開脫說伍自權不在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房間, 李又帶上他們4人一起上了17樓1707房間,看見朱偉一人躺在房間,他們才相信。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醒后打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朋友的電話沒打通,就回去了,第二天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告訴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朋友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被伍自權強奸了 。16號晚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報了案。
信陽市前人大主任的“老婆”要我(信陽小美)撤訴
報案后的第二天,信陽市前人大主任***的“老婆”楊毛打電話給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要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趕快撤訴,并說市政府伍主任是個不錯的人,有啥事可以經濟補償。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只回答了她一句話:“他必須去坐牢”。
袁,伍,朱三人又找到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好朋友王某,要他來做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工作,想私了,被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拒絕。伍自權多次找人找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朋友王某,要他幫忙做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工作。報案后,袁,伍又赴商城去找李少清陪禮,均被李趕走。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報案后10多天沒消息,就給市委書記王鐵,市紀委書記劉國棟,市政法委書記李長根,市公安局長李長根,市信訪局寄了上訴信。
很快,領導的批示下了,在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報案后的第26天,派出所刑警首次傳訊了犯罪嫌疑人,但問話之后就放人了。至今未問第二次。
相同的案件,為何相關的態度不同
網上看到10月19日發生在四川南充蓬安縣的一起殘聯理事長強奸女公務員案,案發經過和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案發經過幾乎雷同。受害人報案后,當地公安機關隨即立案調查。蓬安縣委,縣政府立即責
主要領導高度重視,指示市紀委,公安局派出工作組,指導并督促蓬安縣開展案偵工作,依法依紀,從快從嚴對涉案人員進行查處。看到了這個報道,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哭著問上蒼:難道,信陽市和蓬安縣不是生活在同一個太陽下嗎?
被強奸的我(信陽小美)走上了喊冤的道路
無奈,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又親自上訪。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去了市人大辦公室,給人大主任面呈了上訪信,又上訪見了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局長李長根,10月17日,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又見了王鐵書記,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含淚要求:如果信陽公安偵破不了,我(發貼人:信陽小美)懇請省公安廳介入辦案,或異地辦案,并要求用測謊儀輔助辦案。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大聲的喊道:“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要告到北京去”,王鐵書記說“請相信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們”。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連續去派出所問結果,辦案警察給我(發貼人:信陽小美)說,市公安局一個人讓他做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和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哥的工作,要拿錢私了。請問,前有市人大主任的老婆出面干涉,后有市公安局人員找辦案人,還有很多縣領導去找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朋友李少清講情,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案子還有希望嗎?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一弱小女子面對的是何等的關系網?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只好又找紀委。紀委的辦案人員很專業態度很端正,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很敬仰他們,為信陽紀委擁有這樣高素質,依法辦案的隊伍感到榮耀。他們把市公安局的紀委書記叫去談話,讓加大力度辦案,(無果) 后來,紀委的同志又去公安紀委書記辦公室,喊來派出所所長,要求他們嚴查偵辦,如果沒能力,就移交市刑警支隊辦。(無果)。
我(發貼人:信陽小美)一弱小女子,受到如此凌辱,生不如死。請問:一起暴力刑事案件只問了一次,而且是短短的幾十分鐘,他會招嗎?難道受害人是說謊,犯罪人說沒有就沒有嗎?如果所有受害人左手拿著證據,右手抓著犯罪人,都直接去法院 就可以了,中國還要公安做甚?那“刑偵”又是什么?
伍自權僅僅是一個老促會的辦公室主任,他強奸民女肆無忌憚,他難道真的有保護傘嗎?伍自權如此丑陋的官員不被繩之以法,這是信陽人的恥辱。如果此案不能偵破,信陽的公安又怎保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申城百姓平安?我(發貼人:信陽小美)將用我(發貼人:信陽小美)的方式,繼續控告,直到伍自權被嚴懲法辦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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