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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1 21:19?出處 人民網
人民網青島3月20日電(記者宋學春 楊紅)青島聶磊涉黑案宣判,青島中院聶磊涉黑案一審判處聶磊死刑。今天16:05分,青島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聶磊涉黑案,32名主犯判處聶磊死刑,另有一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一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除一人情節(jié)輕微被免予刑事處罰外,其他分別被判處兩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
青島中院聶磊涉黑案法院最終認定聶磊犯了十宗罪,被告人聶磊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妨礙公務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窩藏罪十項罪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0多名公職人員充當聶磊“保護傘”落馬
據新華社消息,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2月21日在山東省兩會上披露,備受關注的青島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護傘”被查處。
以聶磊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十多年來以暴力手段稱霸一方,大肆實施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等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檢察機關依法對14多名犯罪嫌疑人實行了快捕快訴。
國家森說,檢察機關堅持打黑必打“傘”,嚴肅查處充當“保護傘”的職務犯罪嫌疑人30多名。青島市李滄區(qū)公安分局原局長馮越欣等人與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沆瀣一氣,有的濫用職權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便利,有的通風報信幫其脫逃,有的以罰代刑、重罪輕判,使其逃避打擊,還有的公然參與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犯罪活動,致使其有恃無恐、坐大成勢。
據了解,在聶磊案的查處中,檢察機關從全省抽調精兵強將,深入調查取證,歷時半年,查清了這些“保護傘”及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的犯罪事實,將他們繩之以法。
■青島黑幫老大聶磊成長之路
“被告人聶磊(化名張瀧、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漢族,身份證號碼:370202196707170017,初中文化程度,無業(yè)……”這是2011年4月15日,由青島市中級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編號“青島刑訴[2011]50號”起訴書的開篇內容。此人就是在青島橫行10余年的“黑老大”,也是此次“青島警界地震”的震源所在。
在網上,聶磊和他的經歷已經成了“傳奇”。天涯論壇有一個連載熱帖《黑血沸騰(青島聶磊黑社會紀實)》,詳細講述了聶磊從出生到成為黑社會老大的經歷,故事極具戲劇性和現(xiàn)場感。雖然內容并不足為信,但后面的幾千條跟帖足以證明人們對這位“黑老大”的好奇。
而在青島,聶磊的故事就真實了很多。提起他,幾乎每個人都能說上兩句,有的看起來還十分了解:“聶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聶磊并不是一個窮兇極惡之徒。“講義氣”,是市民們在提及他時用得最多的一個詞。
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