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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1 23:53?出處 新華網
新華網南寧4月1日電 廣西賀州滅門案終審,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1日對廣西賀州滅門案作出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對凌小娟死刑、劉勝明死刑、蘇可章死刑判決。凌小娟等3被告人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廣西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執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廣西賀州滅門案
2011年5月2日,廣西賀州市八步區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一家四口,包括他的妻子凌小云及兒子、女兒在家中被害。5月20日,案件告破,凌小娟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
凌小娟與其姐姐凌小云因經濟利益及家庭瑣事產生積怨,同時為了讓其母親能夠通過繼承凌小云的遺產而使其本人得益而起意殺害凌小云一家。凌小娟許諾殺死1人給10萬元或幫蓋一棟房子為報酬,糾集劉勝明、蘇可章參與作案。2011年2月,凌小娟偷配了被害人凌小云家的鑰匙兩套,于5月2日凌晨,會同劉勝明、蘇可章打開房門進入被害人家中,用事先準備好的鐵錘、尖刀殺害親姐、姐夫一家4口人,并拿走被害人家中人民幣24000元及手機、項鏈等物。3人還清理了現場,將作案工具等丟入賀江。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三人死刑。
凌小娟死刑一審不服,上訴被駁回
廣西賀州滅門案一審宣判凌小娟等死刑后3人不服,均以一審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其中凌小娟更是辯稱其沒有糾集、指使、親自動手殺人,屬一時糊涂、精神激動參與犯罪活動。其辯護人亦向二審法院申請對凌小娟作司法精神病鑒定。
經查,凌小娟本人及其家族均無任何精神病史,其案前、案中、案后均無任何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表現。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二審依法駁回其司法精神病鑒定申請。認定凌小娟等3上訴人殺人動機卑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大。且無任何法定減輕或從輕處罰的情節,無酌情從輕處罰的情節,依法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廣西賀州滅門案告破,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廣西局長滅門案嫌犯是被害局長妻子的妹妹。中廣網賀州5月20日消息 今天上午10點半,廣西警方在賀州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該市八步區地稅局賀街分局局長周子雄一家遭滅門案告破,凌小娟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獲。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女,1975年生人,賀州市八步區人,系被害人凌小云(周子雄妻子)的胞妹;犯罪嫌疑人蘇可章,男,1984年出生,賀州八步區人,系凌小娟的外甥;犯罪嫌疑人劉勝明,男,1990年生人,賀州八步區人,系凌小娟外甥女蘇某的男朋友。本案系犯罪嫌疑人凌小娟組織策劃,并伙同蘇可章和劉勝明共同實施的一起因家庭經濟矛盾引發的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凌小娟從今年年初就開始預謀策劃,5月2日凌晨凌小娟、蘇可章、劉勝明趁周家四人熟睡之機進入周家,將周子雄、凌小云和其兒子、女兒殺害后逃離現場。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4271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劉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