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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04 21:18?出處 觀點中國
重慶涪陵區“無償收回加油站”誤讀,重慶涪陵區規定加油站經營30年后將被政府無償,引起民營加油站抵制,重慶市涪陵區商務局回應:30年后無償收回加油站特許經營權,而不是加油站的設施和建筑。
近日,重慶涪陵區政府規定“加油加氣站的有效期為30年,經營期滿政府無償收回”。相關部門稱,“無償收回加油站”是為改善當地成品油市場秩序,并稱國營和民營加油站都受規定約束。當地民營加油站經營者指責該規定帶有明顯歧視性,并通過拒簽特許經營協議的方式抵制該文件。(7月3日《京華時報》)
涪陵回應“無償回收加油站”:僅收回特許權
加油站經營30年后將被政府無償收回?針對這一規定引發的廣泛爭議,重慶市涪陵區商務局7月3日表示,外界理解有誤,政府要收回的僅是加油站特許經營權。(7月3日網易財經)
幸虧涪陵區商務局的及時回應,倘若真的在30年之后,“無償收回加油站”對加油站本身的設備、建筑等屬于投資方的資產,政府也要“無償收回”,如網友所言恐怕只能算赤裸裸的搶劫了。
無償收回加油站的誤讀解釋清楚了,30年年后收回加油站特許經營權不變
厘清誤會之后,現在看來,問題的焦點在加油站的特許經營上。涪陵區商務局稱,加油站特許經營本身就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這個不存在爭議,至于經營權使用時間上的限制,雖然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說明,但是地方也可以自助選擇。
問題在于:對于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即禁止。既然“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說明”,地方政府恐怕是不能自助選擇的。否則,涪陵區將加油站有效期設定為30年,其他地方是否可以設定為1年呢?
政府通過出臺文件形式對成品油市場進行規范,這種干預可以為政府帶來特許經營權收益,對政府當然具有天然的吸引力。涪陵區相關負責人稱,前幾年,涪陵區對加油站審批程序監管不嚴,一些加油站通過黑色交易取得了營業資格;此前,已有涪陵區規劃局和商務部門主管加油站審批的官員等被判刑。通過設置特許經營門檻,進一步加大行政干預,就一定能遏止黑色交易嗎,是否會導致更大的權錢交易呢?這恐怕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44286.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劉義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