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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2 16:53?出處 正義網
湖南8月1日天湖爆炸案一審 身價過億的天湖礦老板周龍斌被判處死刑。今天上午9時,曾轟動一時的“天湖爆炸案”主謀周龍斌被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犯周辛平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天湖老板周龍斌指使他人制造爆炸案,2003年12月22日,在郴州天湖賓館外用遙控方式引爆炸藥,將周兵元及同案人陳建文炸死,爆炸造成了該賓館停車場多輛汽車損壞,玻璃幕墻被震碎,多人受傷。此后,被告人周龍斌聞風而逃亡命天涯,2011年7月29日被我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周辛平受周龍斌指使,5次向蘇加利支付“籌金”20萬元,幫助蘇逃匿。
根據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周龍斌系臨武縣一身價過億的礦老板,因爭奪采礦權與被害人周兵元結仇,遂重金雇請蘇加利(已執行死刑)“搞死” 周兵元。
天湖爆炸案開庭審理,法庭認定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認定被告人周龍斌系天湖爆炸案主犯,且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行為構成爆炸罪;被告人周辛平明知蘇加利是實施犯罪的人,仍為其提供財物幫助逃匿,其行為構成窩藏罪,遂作出以上判決。
天湖爆炸案主犯周龍斌,雖家產過億元,不樂業就不能安身,法治社會草菅人命,最終被判處死刑。周龍斌罪大惡極死有余辜,該案警示世人:錢雖然有時候能擺平很多事情,用到非法處,仍會惹禍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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