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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3 22:54?出處 人民網
圖為衛星地圖顯示的事發地。圖片來源:網絡
人民網北京9月3日報道榮成爆炸案 據山東省榮成市政府介紹,9月3日上午8點左右,在山東省榮成市滕家鎮政府大院發生一起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曲華強在鎮政府院內引爆自制炸藥身亡,榮成爆炸事故導致6人受傷。
人民網記者致電榮成市公安局辦公室詢問榮成爆炸案有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不方便透露任何消息。
有消息稱榮成爆炸案因村民到鎮政府上訪受阻,在鎮政府大院內引爆炸藥。有當地群眾稱這名村民當場死亡,榮成爆炸事故除當事人當場死亡,還造成6人受傷。
榮成爆炸案深度調查(來源:深圳廣電集團)
為什么該村民要引爆炸彈,以生命作肉彈?他的引彈與該鎮鎮政府有什么關系,為什么要選擇在鎮政府大院這個地點引爆?他有什么冤屈?或者他受到什么不公正待遇?而以付出生命為代價也在所不惜?報道稱曲華強是要去鎮政府上訪,上訪目的,記者們已經無法從這個已經死掉的當事人身上獲知。在公眾身上或許能撲捉到一些線索。
網友Hit小趙微博爆料,發現sd正在行走的BLOG疑似該爆炸案的當事者,在該名下的博文《被逼迫簽訂的<傷殘處理協議>(上、下)》文中有顯現作者“曲華強”,并在文中詳細敘述,為什么要以生命為代價,在鎮政府大院引爆。
榮成爆炸案犯罪嫌疑人曲華強是原工作在榮成市滕家鎮建筑工程公司一名工人。1994年,他31歲。在鄭州工地干活兒時,受到塔吊調運的振動棒及電機脫落掉下砸傷,傷情嚴重,造成高位截癱,在僅保住命的情況下,公司再也沒有對之進行后續治療,只是賠償了當事人26270元。
“1994年11月3日,我在蜊江華星賓館工地,正在聚精會神地干著我應該干的活,這是,塔吊吊運的振動棒及電機脫落掉下,正砸到我的頭及胸部,當時我就昏迷不醒,后被送到榮成人民醫院神經外科,當時,我顱內血管破裂出血,鼻梁骨骨折,頭上有好幾處傷口,右耳朵里一直往外流了幾天血,右眼外傷,瞳孔散大,直到現在我的右眼還看不清楚東西,也沒有給我做任何治療。后經醫生朋友全力搶救,保住了我的命,第十五天安排我做CT檢查,發現我胸椎粉碎性骨折,T3.T4.椎體錯位壓迫脊髓,中樞神經損傷,造成我高位截癱,這年我叁拾壹歲。”
之后,受傷嚴重的他,被迫簽署《傷殘處理協議》,得到榮成市滕家鎮建筑工程公司拾貳萬陸仟貳佰柒拾元整的補貼后,再無人問津。由于受傷嚴重,所補貼的費用根本不足以治療。此后他無錢治療,喪失勞動力,經歷妻子與之離婚,無錢治傷,也無錢生活的窘境。從此走上不斷向有關部門反映,希望得到公正待遇的漫漫路途。從1994年到2012年9月,不間斷的信訪,電話訪,皆不了了之,無人給予公正處理。
有網友上傳爆炸前事件發生視頻,卻被刪掉
期間還不斷受到相關人員威脅,恐嚇,威逼,使其就范。他最終絕望的他,只能引彈抗議,在鎮政府引爆自制炸彈。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45803.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李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