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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8 19:27?出處 正北方網
臺灣一名男子在救護車上性侵女患者,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市張姓男子于2010年間擔任消防員時,被控在救護車上性侵、猥褻一名女病患。被判刑4年10月。
這名男子真是色膽包天,當時救護車上女病患的男友就坐在副駕駛座上,他竟敢在送醫途中短暫的時間里,性侵意識清醒的女病患,太惡劣了。
根據判決書,張某于2010年5月間擔任消防員時,與同事受命前往臺北市某處救護,初步評估被害女子狀況后,認為無送醫必要,但女子男友、室友擔憂其身體狀況,仍希望送醫檢查,張某與同事將女子抬上擔架并推上救護車。
張某被控在救護車行進中,不顧女子男友坐在副駕駛座,性侵、猥褻意識雖清楚但四肢無力的女子得逞。救護車抵達醫院后,女子一見到男友隨即崩潰大哭,并告知男友,報警處理。
法院一審審酌張某在救護車行進且被害人男友也隨行同處一車的情形下,利用短暫空檔時間,乘機性交及猥褻身心不適而不能抗拒的被害人,手段惡劣,破壞社會大眾對于救護人員的觀感與信賴,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年10月。
臺北男子救護車上性侵女病患案,臺灣高等法院昨天仍判張某4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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