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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8 21:23?出處 南方都市報
香港奶粉限購令正式生效,香港奶粉限購令內容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出鏡允許攜帶的奶粉數量限制為1.8公斤,超過1.8公斤將被視為違法,違反香港奶粉限購令處罰非常嚴厲,最高7年監禁以及罰款200萬港幣的刑罰。
香港奶粉限購細則
香港奶粉限購令將被寫入法律,香港特區政府將修改法律,將奶粉列為“法定儲備食品”。
香港奶粉限購細則規定:16歲以下人士禁止攜帶奶粉出鏡,符合年齡的處境者,每次從香港出境允許攜帶的奶粉數量限制為每人1.8公斤(相當于900克包裝的兩罐),超過此數量的出境者將被視為違法,將面臨最高7年監禁以及罰款200萬港幣的刑罰。
根據香港相關法律,香港奶粉限購令如果獲得立法會通過,那么攜帶超過法定數量的奶粉出境將會被視為違法并被檢控,將面臨2年-7年監禁和50萬-200萬港幣罰款的刑罰。
此外,深圳和香港兩地海關還從2月1日開始,展開“深港海關聯手打擊日用品走水貨”專項行動,重點打擊針對水客運奶粉的行為,行動包括:監視及通報口岸水客活動;加強情報交流,打擊奶粉水貨供應鏈、加強口岸旅客檢查,尤其當發現旅客攜帶奶粉,將作全面檢查;推行旅客入境監控系統。
香港奶粉限購舉措對國內的市場來說,影響不是太大,消費者會轉向歐美市場,香港奶粉限購令的背后,反映一個很諷刺的現實:就是國內消費者對國內銷售的奶粉,包括國產的、合資的與進口的,都不信任。
世界各地奶粉“限購令”
去年6月,美國的T arget、Walm art等大賣場發布了奶粉限購5至12盒的限購令;
去年9月,新西蘭當地的部分超市貼出中文標注的“奶粉一人一次限購兩罐”的限購令,不過歷經兩個多月的整頓,新西蘭政府最后又解除“限購令”。
去年10月,澳大利亞的多家大型連鎖超市、藥房貼出中文限購標識,每人限購3罐。
今年初,德國的大型超市“D M”對當地的嬰兒奶粉特福芬和喜寶等實行了限購,每人限購4盒。
今年初,荷蘭商業企業進行了自發的限購,當地各大超市、百貨店、藥店購買奶粉,每人限購從1罐到3罐不等。
1月,澳門特區政府宣布優先接受澳門居民登記買奶粉。
2月1,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進出口條例,規定成年人每人最多可帶1.8公斤奶粉出境。
內地這么大地方,這么多企業,竟然生產不出讓人放心的奶粉,也難怪香港要出臺嚴厲的奶粉限購令,正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說的:這次奶粉限購令不是針對某些人,是為了保證香港的嬰兒有足夠吃的奶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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