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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6 16:22?出處 中新網/北京晨報
今天有媒體報道《1本駕照為3輛車銷分》,北京晨報報道稱北京已經開始實施新規定,公安部網站發布消息稱,針對媒體報道1本駕照為3輛車銷分的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原來廣東衛視和北京晨報也有假新聞。
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強調,禁止任何人出賣或購買交通違法記分,對“買分賣分”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處“買分賣分”行為的工作機制,針對現實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核查程序。(中新網汽車頻道)
其實對這個假新聞,稍微想想就明白了:交通違法記分是違法記錄,違法行為怎么可以用金錢買賣?
北京晨報的假新聞說得跟真的一樣
昨天,有司機到交通執法站辦理手續時,看到張貼出通知,稱從5月2日起,公安部交通違法系統升級,對在一年內同一駕駛人為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
昨天,記者來到西城交通支隊服務大廳,雖然大廳里沒有張貼出來任何和新規有關的通知,但是咨詢臺的輔警和處理違章窗口的民警都證實了公安部新規已經實行。對于以往有多次借出駕駛本經歷的司機,工作人員表示新規應不會追究過往,等升級結束他們就可以正常處理違章了。而對于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如何解鎖,工作人員表示需要提出申請,走相應程序,但具體如何操作,目前還沒有實例。
記者從交管部門了解到,本市嚴格執行公安部的要求,已開始依照新規處理違章。不過,公安部此次未像往常推出新舉措后,進行宣傳并解讀,對于諸如列入“黑名單”后如何解鎖等具體處理方式,交管部門暫時也無法給出解釋,有待公安部給出統一說明。
一線交警表示,自從交通違法實行記12分的方法以來,除非是交警現場執法,在非現場執法的情況下,司機都有逃避應有的記分處理的可能。一些司機采取借用親朋的駕駛本,甚至是花錢銷分來避免自己“滿分”,這讓“滿分”的威懾力減弱了不少。此次公安部出臺新的交通違法處理規定,可以讓司機更加重視分值的重要性,有利于司機行車時遵紀守法。
以上關于“1本駕照為3輛車銷分”報道,不知道這記者從哪里得到的消息,但已被證實為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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