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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9 09:46?出處 騰訊娛樂
夢鴿稱楊佳出臺費2000元:夢鴿控告酒吧從中牽線造成李天一犯案,8月8日夢鴿向媒體披露控告酒吧介紹賣淫詳情。夢鴿稱,受害女子楊佳在酒吧包房里用手撫摸李天一的下體,進行挑逗,夢鴿稱楊佳的出臺費為2000元。夢鴿稱有證據佐證。
夢鴿披露控告酒吧的控告書內容,曝光受害女子楊佳是陪酒女或者賣淫女,對李天一案的判決結果不會有影響,因為最重要的一點是:夢鴿沒有證據證明楊佳和李天一發生的關系是自愿的。
益清(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龐理鵬律師分析做出解讀:首先,夢鴿主動向媒體披露控告書有侵犯楊某隱私權的嫌疑;其次,控告書中的內容是一家之言,沒有法律效力;另外,檢察機關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會以強奸罪的罪名提起公訴,而李家目前沒有證據表明楊某的性行為是自愿的。
依據法律流程,本案在庭前會議后,最快將于下月公布判決結果。
夢鴿向媒體披露控告書 涉嫌侵犯楊某隱私權
騰訊娛樂:夢鴿把控告書主動披露給媒體,您怎么看待這個舉動?
龐理鵬:本案的詳細情況法院要保密的,不公開審理,就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也是為了保護女性的隱私權。是否確定她就是侵犯隱私權,這個我不敢定性,但是她肯定是有這個侵犯人家女性名譽權和隱私權的嫌疑。
說楊佳是陪酒女就是侵犯了她的隱私權,夢鴿救子心切,這個可以理解,但在法院沒有判決之前不能給李某某定性,在審判判決之前公開女方的個人信息,我覺得不是很合適,對女方不是很尊重。你老考慮自己的孩子,你怎么不考慮考慮別人的孩子呢?如果她真正想這個案子獲得法院的公開判決,還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這個問題,就不要利用這些公開的涉嫌損害別人權利的行為為代價,做一些事情。
騰訊娛樂:假設事實跟她的控訴書的內容一致,那么李某還會構成強奸罪么?
龐理鵬:李某某構不構成強奸罪,還是要看是不是違背女方意志,而不是看這個女方到底是不是陪酒女,即使是陪酒女,她也有性自由的權利,也是不容侵犯的,你不能說我是陪酒女,就可以隨便跟我做什么,所以即使真的是有挑逗行為,我是不是有意愿必須跟你發生性行為,而且是和兩到三個人發生性行為,即使這種行為是在醉酒情況下,但你也不能違背我的意志。
他們現在的辯護思路強調女方首先是陪酒女,又有挑逗行為,是有意愿和我發生關系的,而且好多人披露還給錢(嫖資),所以不管是媒體還是輿論,他們肯定往女方自愿這點去引導。
控告書內容無法律效力 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騰訊娛樂:夢鴿控告書里的內容有沒有法律效義?
龐理鵬:這是她的一家之言,沒有經過任何第三方確認,他們打輿論戰的行為要多于打法律戰。
記者:提出這些控告,對整個案件的結果會產生什么影響?
龐理鵬:我覺得倒不會產生什么影響,根據經驗而言,這個案子在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證言都是很明確的。從行政拘留到批捕到整個起訴,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會提起公訴,本案才會授理。因為作為檢察機關,它畢竟是國家機關,它不方便披露太多信息,法院又是公開審理,信息源的獲取就是從被害人的律師和犯罪嫌疑人的律師兩方面來披露的,這個案子的信息來源是他們。但是最終就我們的經驗而言,這個案子前期準備是比較充分的,法院的審理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因為法院以事實為依據。
新聞哥:【夢鴿首度披露控告酒吧介紹賣淫詳情】故事很精彩。
佳木異竹,垂:夢鴿想給兒子爭取個嫖客的名分怎么就這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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