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7-11 17:45?出處 臺海網
沈陽10歲男童遭剁手
男童媽媽在病床前哭泣
7月10日,沈陽男童遭剁手一案一審判決兇手對王某某故意傷害罪,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男童遭剁手案情回放
2013年10月22日凌晨,在遼寧沈陽市10歲的小男孩小明(化名)被自己媽媽的男朋友殘忍的砍下了右手,被砍下的右手還被放在電熱水壺中煮。
當天,小明的媽媽沖到醫院后跪在病房旁邊,雙手摟住兒子的一條小腿不斷抽搐。在沈陽醫學院奉天醫院8樓的病房外,在家都七嘴八舌地議論這件事,大家都覺得兇手被槍斃10次都不夠,太殘忍,太沒人性了。
因為男孩的斷手被煮過,所以沒辦法進行移植,只好做截肢處理了。然而行兇的男子竟然是孩子媽媽的男朋友,今年30歲,可能是因為經濟糾紛導致這起慘案。如今,男童遭剁手案兇手已經獲得了法律的制裁,只是痛苦將伴隨著小明一生。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55170.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溫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