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9 21:05?出處 溫州視線
女子向好友潑硫酸致其毀容
女子向好友潑硫酸后逃亡了14年才落網,最終王開芳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賠償受害人醫藥費等9.4萬元。為什么14年后才將王開芳抓捕歸案呢?
潑硫酸毀容案追逃信息蹊蹺被撤
事情要從2001年說起,1月19日晚,旬陽縣卷煙廠29歲女工譚琴下班回家路上被潑硫酸,對方竟然是自己的工友王開芳。女子向好友潑硫酸后致對方臉、眼、面、耳多處被燒傷,法醫鑒定結論為“重傷,傷殘三級”。
王開芳懷疑好友和丈夫有染,和老公離婚后認為是譚琴的關系,于是對她潑硫酸進行報復。旬陽警方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譚琴多次追問結果,辦案民警說已經在網上發布追逃信息。
2006年,譚琴無意間知道,王開芳的資料在公安網上查不到,《華商報》報道了這件事之后,旬陽警方補登了王開芳追逃的信息。2014年3月,譚琴發現王開芳的信息又沒有了,《華商報》再次報道了該事件。
直到2014年9月27日,潛逃了14年的王開芳被旬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這期間,王開芳化名“趙紅梅”落戶戶縣,并和別人結婚。
近日,旬陽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王開芳因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向譚琴賠償醫藥費等9.4萬元。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5978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溫視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