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12-17 16:42?出處 北京晨報
村支書侵占公款獲刑5年:北京市門頭溝區雁翅鎮飲馬鞍村原村支書付興軍,侵占公款10萬元,案發后,付興軍的家人代其將10萬元退還。門頭溝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付興軍有期徒刑5年。
付興軍任村支書和經濟合作社社長期間,私自將村內一片3000畝的土地租給一家技術開發公司,租期50年,收取租金50萬元。其后,付興軍又采取變造補償款收條的方式,將其中的10萬元據為己有。
付興軍承認,在擔任飲馬鞍村支書期間,先是在1998年把村內口芹至關溝的土地租給了中國書法藝術研究院。2006年,付興軍打算把這塊土地收回,研究院的負責人提出因土地已被其轉租給他人,只要村子補償對方蓋房的錢,就同意解除合同。此后,付興軍將這塊土地租給何某的公司,約定租期50年,并收取了50萬元租金。付興軍用這50萬元對三位建房人進行了補償。而多名村委會委員的證言顯示,付興軍將村里土地二次轉租的行為,并未經過村委會的程序。
杜某接任了村支書證實,村內的賬戶上也從未有該筆土地租金入賬。2013年,支書侵占公款案發,付興軍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3582.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