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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15:23?出處 綜合江西網
學生遭執法車撞死
2015年12月11日中午11點50分左右,南昌發生一起車禍,南昌十七中一名13歲學生遭執法車撞死,肇事的執法車是青山湖區湖坊鎮綜合執法隊褚某駕駛的一輛電動四輪車,學生樊某頭部遭碾壓當場死亡。
12月24日,交警部門劃定事故責任,學生遭執法車撞死竟然是被撞死的學生樊某負主要責任,肇事的四輪車駕駛員禇某負事故次要責任。
交警部門的解釋是:因為當時學生先摔倒,而且,該學生在機動車道騎自行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事故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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