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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7 15:07?出處 綜合新華網
照片被毀起訴前妻
已離婚的男子,老照片被毀起訴前妻索賠30萬。這是發生在北京的奇葩事,2016年1月7日上午,照片被毀案在石景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原告方追加孟女士現任男友朱某為被告。
被告孟女士說,她懷疑劃傷照片是原告所為,為了陷害她為了要錢。被告朱某表示,他沒有見過涉案相冊,也沒有劃過照片。
原告陳先生發現寄放在前妻孟女士處的珍貴相冊和數十張照片被劃傷,并帶有“王八”字樣,其中不僅有他的照片還有父母和兒子的照片,陳先生認為這給他和父母帶來了很大的精神創傷,故三人將孟女士訴至法院,要求索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
照片被毀起訴前妻
陳先生說,2014年10月8日,他與孟女士離婚。兒子小境由孟女士獨立撫養,臨走時,他把一本相冊留給兒子。近日他突然想看看相冊,就向孟女士要回相冊。沒想到,相冊里不僅少了27張照片,還有36張照片用筆在面部劃了許多道道,旁邊還帶有“王八”字樣,只有5張照片幸免于難。
陳先生說,被劃傷的照片里,有5張是他父母的照片,有2張是他和同學的初中畢業照及高中畢業照,照片中每個人的面部都被劃了。“相冊中的照片,絕大多數是我童年的照片,全是當年膠卷拍的黑白老照片,底片早已不復存在,相冊里面的照片大都是絕版照片,對我個人而言非常珍貴。”
陳先生說,他和父母把涉案照片看作珍貴資料,父母看到相冊被毀,氣得直打哆嗦,幾天吃不進飯,這種感情上的傷害會長期延續下去。更讓他不解的是,兒子小境說,他的照片也被劃了許多。
陳先生認為,相冊在孟女士家中發生這樣的事情,孟女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孟女士不能證明與己無關,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原告追加前妻男友為被告
被告孟女士和現任男友朱某一同坐在了被告席上。
原告方表示,他們已經申請追加朱某作為本案的被告,并變更案由為一般人格權糾紛。
原告方表示,孟女士為了給陳先生慶祝35歲生辰,做幻燈片,從陳先生母親手中將相冊取走,當慶祝完生辰后,陳先生想看相冊將其取回,事后也沒有在意。照片被劃了許多道道,沒有劃道道的也被寫上了“王八”字樣,陳先生的駕駛證上也被寫上“屁精屁精”。
原告方稱,陳先生曾問過兒子小境相冊是誰劃傷的,小境告訴他是孟女士現任男友朱某劃傷的,朱某還時常對小境口出糙語。
陳先生說,他事后曾去找過孟女士詢問,但朱某不承認是他所為。
被告:懷疑原告設計陷害
被告孟女士說,離婚后她曾多次要求陳先生將個人物品拿走,陳先生也分好幾次拿走了。得知照片被劃,她也很震驚,但是誰劃的她并沒在意,只是出于善心說了對不起。
孟女士說,原告三人手中都有她家鑰匙,2012年時,前夫的第三者曾經拿著刀跑到她家鬧,“劃照片應該是原告所為,是他們對我的陷害,目的就是為了要錢。”
“我與原告離婚半年后,有一天在家中反鎖門睡覺,原告多人將門鎖撬開。他懷疑我與其他男人在一起,還當著鄰居的面罵我。”
被告朱某稱,他沒見過涉案相冊,也不知道照片是被誰劃的。“孩子說看見我在一張大白紙上寫字,就認定是我劃的照片。他沒見過我寫的字,如何認定是我?如果懷疑我,原告可以申請文字鑒定。我們提交的聊天截圖顯示,是他罵我、爆粗口。”
對此原告方表示,陳先生與孟女士兩度結婚離婚,兩人沒離婚時,陳先生曾在大街上看見孟女士與朱某親熱,氣不過打了朱某一頓。兩人感情出現裂痕,源于孟女士在網上曬隱私,還指責陳先生,陳先生找第三者,是孟女士一手造成的。
截至法晚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專家解:照片被毀起訴前妻案,前妻有過激行為,程度嚴重需擔責
今天上午,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與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米良渝說,既然選擇離婚或分手,此前一定是過得不幸福,選擇放手是新的開始。現實生活中,有些人雖然選擇放手了,但內心并沒有完全放開,從而對對方產生埋怨甚至怨恨,導致做出一系列的過激行為,如果過激行為程度嚴重,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米良渝說,本案中,原告提及涉案的照片均為老舊照片,具有很高的紀念意義。原告有權要求毀壞的人進行賠償,目前法律上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至于誰來賠償,要法院調查確定毀壞照片的來源再說。
米良渝說,如果如被告所說,是原告自己劃傷照片,卻誣陷被告,那么原告方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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