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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16:11?出處 綜合合肥晚報
安徽省合肥市長豐縣羅塘鄉張崗村村民遭遇集體騙婚:2015年3月,關系博白縣女子黃某,和多名越南新娘合謀騙婚,黃某受到“彩禮”錢后,這些越南新娘集體逃跑。
近日,長豐縣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騙婚案,被告人黃某及其丈夫因詐騙罪被判刑。
交了彩禮后成功娶到“新娘”
2015年3月中旬,長豐縣羅塘鄉張崗村村民張某和父親一道遠赴廣西找對象。此前,家人曾四處托人在本地為張某介紹,結果都以失敗告終。因為長相一般家境又不太好,已經三十出頭的張某婚姻大事遲遲沒有著落,讓父母憂心不已。
后來,經中間人介紹,張某聽說廣西那邊“只要花點錢就能找到對象。”便和父親帶著“彩禮錢”來到廣西玉林市博白縣。張某和父親在廣西待了3天,中間人先后叫來多名女子與張某“相親”。后來,張某看中了一名自稱“小紅”的女子。自稱“小紅”母親的黃某隨即以結婚彩禮為名向張某索要8.1萬元。當晚,在給了“丈母娘”彩禮錢后,“小紅”連任何行李都沒有準備,穿著拖鞋就跟張某等人來到合肥。之后,“小紅”便和張某生活在一起。
來相親的女孩都沒有戶口
看到張某順利地從廣西帶回新娘,附近的另外幾位村民羨慕不已。于是,他們也托中間人介紹。
2015年4月10日,自稱小紅“母親”的黃某帶著“小玲”和“小蘭”兩個女子來到長豐縣羅塘鄉張崗村,與該村村民青年小明(化名)和小偉(化名)相親。黃某稱,“小玲”是“小紅”的妹妹,“小蘭”是兩姐妹的堂姐,她們都是廣西人。
由于兩女子都沒有身份證和戶口本,這讓小明的父親很擔心:沒有戶口本就沒辦法領結婚證。面對質疑,黃某解釋稱,在她們廣西當地,為了生男孩,都會先不給女孩子上戶口。“等這邊的彩禮錢到了,我們就會給她們上戶口,這樣,你們就可以領證了!”黃某信誓旦旦地說。很快,黃某與小明、小偉兩家人就“彩禮錢”達成一致:每家10萬元。次日,“小玲”和“小蘭”便分別到小明、小偉兩家生活,小明、小偉兩家分別給了黃某10萬元“彩禮”。
越南新娘集體失蹤
2015年4月20日左右,黃某和丈夫鄒某一起來到長豐縣羅塘鄉,這次,他們又帶來了兩名女孩。黃某自稱是兩個女孩的“嬸娘”和“姨娘”。隨后,黃某在分別收取9萬元彩禮后,將兩個女孩分別送入兩戶村民家中。
2015年5月6日,長豐縣水湖鎮俞崗村村民蔣某跟著黃某一起到廣西北海市合浦縣山口鎮相親。經黃某介紹,蔣某與“小靜”相親成功,黃某隨后以彩禮錢為名向其索要了9.5萬元。2015年5月7日,蔣某帶“小靜”回安徽長豐。在回長豐的途中,“小靜”試圖逃走,結果被蔣某找回扭送警方。恰在當天,此前已經被黃某嫁入長豐當地的“小紅”等5位“新娘”也集體逃跑了。
案發后,警方將黃某、鄒某上網通緝。
2015年6月12日,黃某、鄒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2016年5月,長豐縣法院公開審理“村民遭遇集體騙婚”案。據調查,被黃某介紹的6名女子都來自越南,在相親前,她們都與黃某事先預謀了騙婚的計劃:等拿到彩禮后,她們就可以擇機逃跑。
法院經審理認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二個月。其丈夫鄒某雖未事先參與預謀,但在詐騙過程中默認配合且明知他人實施犯罪行為而不予制止,構成共同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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