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30 15:18?出處 綜合
許麟廬21億遺產案再審:被告的長子許化杰在法官允許下庭下發言
【21億遺產案再審】2016年7月29日,齊白石弟子國畫大師許麟廬21億遺產案再審宣判:許麟廬的手書遺囑稱 “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遺書有效,法院判定21億遺產歸許麟廬遺孀王齡文繼承。
2012年7月,許麟廬的三兒子許化夷將母親王齡文和大哥許化杰、二哥許化儒告上法庭,認為“遺囑偽造”,要求分割父親遺產。
21億遺產包括72幅字畫、3把紫砂壺:字畫中有齊白石、張伯駒、徐悲鴻的作品,僅齊白石書畫就有24幅。案件代理人曾稱涉案字畫價值至少21億元。
法院最終認為,由許麟廬手書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自書遺囑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根據遺囑,判決遺產由許麟廬遺孀王齡文繼承。
許麟廬的三兒子許化夷可能不是王齡文所生,否則為什么要狀告母親?但是王齡文是許麟廬結發70年的妻子,許麟廬并沒有娶二房呀?許化夷為什么要狀告母親王齡文和大哥許化杰、二哥許化儒,媒體也沒有詳細報道這些八卦。
許麟廬21億遺產案再審,畫家許麟廬遺產案重審宣判。
2011年8月許麟廬先生因病去世。許麟廬的三兒子許化夷將母親王齡文和大哥許化杰、二哥許化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親遺產。法院立案后,將許麟廬的所有子女都追加進本案。一家老小、祖孫三代被原告和被告席分成了兩派。被兒子起訴后,許麟廬的遺孀王齡文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許麟廬留下的手書遺囑。
王齡文念出了這段遺囑:“我許麟廬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畫及所有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我許麟廬(許德麟)二〇壹零年九月二日所立遺囑。”
對于這份關鍵的許麟廬手書遺囑,許化夷要求對真偽進行鑒定。但在一審過程中,法院經多種努力,沒有司法機構能依據現有材料進行鑒定。
一審審判長:鑒定機構表示,根據現有材料,無法作出鑒定。故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先后三次確定了鑒定機構,而鑒定機構均以所提供的樣本材料無法滿足檢驗鑒定條件為由終止了鑒定程序。
根據遺囑的內容,許麟廬的遺產均應由王齡文繼承。但是,許麟廬的三兒子許化夷并不認可遺囑是父親親筆所寫。他提出了遺囑簽名的細節問題。“我父親簽字是繁體的“言”,底下不寫口,而是三個點,你可以去看看我父親的畫冊,他是大書法家、大畫家,來對比一下。“
對于許化夷的質疑,在昨天的再審宣判過程中,北京市二中院法官對此予以說明:經本院核查,在各方均認可的比對樣本中,“許”字既有“言”字旁寫法,也有簡寫成三點水的寫法,另外據一般常識,在書法創作中用不同名字、字體、寫法署名落款名章均很常見,故許化夷等人的質疑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納。
據了解,許麟廬遺孀王齡文在向法庭出具遺囑的同時,還提交了許麟廬和遺囑合影的電子照片。這些電子照片經過鑒定后,沒有發現有技術修改的痕跡。再審過程中,許麟廬和遺囑合影也成為了法庭判定遺囑真實性的佐證。
審判長表示:可以認定,許德麟曾在遺囑前和王齡文一同合影。雖然照片未直接反映出許德麟書寫遺囑的過程,但是可以證明許德麟知曉遺囑并愿意在遺囑前留影。
21億遺產案再審結果,法庭宣判,許麟廬的遺孀王齡文所提交的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自書遺囑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此外,王齡文與許麟廬共同生活了七十多年,遺囑內容是許麟廬將財產留給結發妻子,符合人之常情。
審判長:遺囑內容系許德麟(許麟廬)明確表示將財產全部交由王齡文所有。表述內容清楚完整,并由許德麟(許麟廬)親筆書寫并簽名及注明書寫日期,如無相反證據,應認定遺囑合法有效。
這意味著許麟廬先生身后留下的巨額遺產,應歸屬其遺孀、今年98歲的王齡文老人。不過,對于審判結果,原告仍然可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訴。法庭上原告一方表示將回去考慮后續事宜。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592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