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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5 20:15?出處 綜合
最高法發離婚案例: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第14批5件指導性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其中就有離婚案例,離婚訴訟前涉嫌轉移財產一方可以判不分財產,就是網友說的凈身出戶。
最高法發離婚指導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旨在明確一方在離婚訴訟期間或離婚訴訟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可少分或不分財產。
66號案例從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發,對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離婚時”做出了合理解釋,有利于懲戒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非法行為,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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