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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00:02?出處 四川新聞網
借條落款寫小名:四川自貢市富順縣的張磊借錢給朋友周轉時,沒有在意朋友在借條上的署名,當時那位朋友在借條落款寫小名已經存心不還錢,這種騙子行為比老賴更可惡。
借錢不還 他讓朋友打了一張借條
張磊和鄧梅原是朋友介紹認識,由于周轉不靈,鄧梅在一年內數次向張磊借錢,每次都是小額現金,每次都說及時還款,來來去去借的錢已經有5000了,張磊覺得不保險,還是喊鄧梅給她打了張借條,借條上寫了借了張磊5000元錢,下個月還。轉眼又過去兩個月了,鄧梅仍然沒有還錢的意思,張磊開始慌了,不斷的給鄧梅打電話,可這時電話已經打不通了。
一時疏忽 沒在意欠條上寫的是小名
一直聯系不上鄧梅,張磊便拿著借條來到法院,富順法院經審查受理了張磊的起訴并將案件轉移到了業務庭。
業務庭法官發現借條上的借款人并不叫鄧梅,借條上署名的人叫鄧楊。對此,張磊解釋,當初在寫借條時,鄧梅向自己說這是她的小名,寫這個名字是一樣的,所以自己也沒多想,就讓她這么署了借款人姓名。
無法聯系上鄧梅,承辦法官只得根據訴狀上所寫的鄧梅家庭地址去找人,經和周圍鄰居多方打探,鄧梅和她父親幾年前就已經搬走,并不在老家居住了,現在家里也沒有其他親屬,而他們從來沒聽說鄧梅還有個小名叫鄧楊。
自愿撤訴 無法證實鄧梅就是鄧楊
為盡量聯系上鄧梅或其家人,承辦法官先后數次到其戶籍所在地及公安部門查詢可能存在的聯系方式,但均無所獲。為避免支出更多的公告費用及可能承擔的敗訴風險,承辦法官再次跟張磊確認,是否能證實借條上的鄧楊即為訴狀上所寫的鄧梅本人。
張磊表示,只是聽鄧梅自稱小名叫鄧楊,到底是不是叫過這個名字,并不是很清楚,“錢是借出去了,但都是拿的現金,也沒有其他人看見,自己也無法證實鄧梅就是鄧楊,”張磊遂向法院提出自愿申請撤回起訴,待以后證據充分再另行起訴。
民間借貸寫借條是很平常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借條一定要寫清楚金額、利息以及借款時間和還款時間,以及借款人的姓名一定要寫工整。法官提醒,最好以借款人身份證上登記的姓名為準,并附帶身份證號以作區別。對于大額借款最好能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再出具借條這是證據。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7118.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徐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