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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2 14:25?出處 綜合海峽都市報
泉州女子蘭瑾離婚3月背巨債,離婚前丈夫背著她借下的300多萬元債務。法院判決認定離婚前她的丈夫所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即使已經離了婚,她也要共同償還。
蘭瑾被判共同承擔離婚前丈夫300多萬元債務,突然成了“老賴”,銀行卡被凍結,她在微博上寫下:“想活不能活,想死不敢死。”
10月20日,泉州單親媽媽蘭瑾,被莆田市涵江區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年30歲的蘭瑾,就職于泉州一家國有企業。8年前,畢業于福建一所重點大學,獲得中級會計師、國際注冊內部審計師。
2013年10月,蘭瑾與莆田男子陳某自由戀愛并登記結婚。去年春節,她生下一個孩子,而后因性格和家庭瑣事等因素,于去年6月12日離婚。
離婚后,她突然收到人生第一張法院傳票。據她回憶,當時村干部帶著法院的人到她家發傳票。老實巴交的父母誤以為她犯了法,當其母得知法官的來由之后,號啕大哭,痛罵陳某。蘭瑾去質問前夫,得知他在婚內背著她,以擔保人或共同借款人等身份,幫其老父借款300多萬,用于償還其父的債務。
近日,蘭瑾現身說法的微博熱文《結婚有風險,領證需謹慎》火了,閱讀量已超過615萬,引發不少網友的共鳴,一些跟她相同遭遇的人主動找到她,共同創建了一個“24條”公益微信群。這個群以女性為主,目前全國成員已有233人,其中福建有33人。他們有一個專屬名稱——“被負債者”,而讓他們陷入這一尷尬局面的判決和執行,主要的依據就是“24條”,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在中國法律文書裁判網上,依據“24條”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裁判案例,截至今年11月多達30萬余件,其中,福建以35396件案例居全國首位,而泉州又以8261件案例居全省首位。這類案例從2013年起呈井噴狀態,2014年后每年均維持在7萬~8萬多件的高位,因影響之廣泛而日趨受到各界關注。
最高人民法院網,就關于“撤銷24條的建議”已專門做出答復:“最高人民法院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問題的立法調研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我們將就夫妻共同債務問題制定新的司法解釋,為更好地保護婚姻案件中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依據”。
律師吳家洪稱,雖然“24條”誕生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債務安全”,然而它的實施,卻極大地威脅到了“婚姻安全”,尤其當一方惡意舉債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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