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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8 19:39?出處 南方都市報
村支書雇兇打死人:2013年5月19日上午,河北省邯鄲市涉縣井店鎮臺北村付中獻雇兇打死村民楊愛芳,村支書付中獻被判有期徒刑3年,負責開車的村司機被判10年,打人的村民被判無期。
日前,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書顯示,楊愛芳確實是被村支書花3萬元雇人打的,原意是打斷她一條胳膊或一條腿,讓她不能再上訪。兩名受雇者一人負責動手、一人負責開車,開車的被判10年,動手的被判無期。
臺北村村支書付中獻被判有期徒刑3年。
行兇:拿棒球棍打死上訪村民
楊愛芳是臺北村兩個“老上訪戶”之一,去世時40歲。村支書付中獻今年59歲,長期在村委工作,2006年任村主任,2007年開始任村支書。在事發前的8年時間里,不停上訪的楊愛芳是最讓付中獻頭疼的人之一。
在臺北村,楊愛芳從2005年至今一直堅持上訪。因其上訪,付中獻曾多次遭到領導批評。井店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對南都記者稱,基層干部穩控壓力極大,越是經濟發展好的村越容易產生上訪戶,“有的問題不關政府的事,但只要上訪就是政府的事了”。
5月8日,又去上訪的楊愛芳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涉縣警方行政拘留10天。其間,為了讓楊愛芳出了拘留所不再上訪,付中獻雇請了村里的司機宋慶芳和曾因搶劫罪被判刑的村民張建波教訓楊愛芳。
張建波今年26歲,在山西臨汾一家煤礦挖煤,19歲時曾因搶劫罪被判3年。2013年5月,因姥姥去世,他從煤礦回到臺北村家中。張建波家人稱,張建波與付中獻的兩個兒子素有交往。5月10日左右,付中獻找張建波上了一輛面包車,開車的是宋慶芳。張建波說,當時付中獻提出讓他們打楊愛芳一頓,“打斷她一條胳膊或一條腿”,讓她不能再上訪。幾天后,張建波和宋慶芳在文具店花18元買了一個棒球棍。
判決書顯示,宋慶芳稱,5月16日晚上,付中獻拿了3萬元現金到他家中,說可以把胳膊或腿打折。第二天,付中獻通知他,楊愛芳5月18日從拘留所出來,有機會就動手。
5月18日上午,張建波和宋慶芳在拘留所外沒有等到楊愛芳,后來才知道拘留所是下午放的人。當晚,付中獻到楊愛芳家,楊不在家,付中獻電話通知宋慶芳、張建波在村里找楊愛芳,也沒能找到。5月19日上午,兩人在鎮政府門口發現楊愛芳,看楊愛芳騎自行車回家,就在路上等候,等楊愛芳騎車過來時,張建波拿棒球棍下車擊打楊愛芳頭部,楊倒地后張建波又打了幾下。
尸檢結果顯示,楊愛芳是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判決:3人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
破案前,張建波的家人完全不知道楊愛芳是被他打死的。在他們看來,張建波頭腦有點簡單,“講義氣,缺心眼”。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張建波的妹妹張紅波說,事件發生后全村都在議論,他們的母親還跟他說不要出門惹事,現在外面太可怕。事發第二天張建波還在家里和兩個朋友吃飯,聊起楊愛芳被打死的事,笑談“聽說是付中獻干的”。
起初宋慶芳和張建波都沒想到把人打死了,襲擊楊愛芳后,宋慶芳還開著車把張送回了家,并不擔心會有人破案。但當天晚些時候宋慶芳接到付中獻的電話,說楊愛芳死了。兩天后,宋慶芳把1.5萬元給了張建波。張建波把錢藏進家里的箱子。
張紅波說,因為家里太窮,母親就催張建波回煤礦上班,張5月22日離開家,到了臨汾后給家里打了電話,說發了工資就給家里打錢。
6月2日,張建波在臨汾的煤礦被抓。3日,宋慶芳被抓。4日,付中獻投案。
2014年7月4日,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3人都被認定犯故意傷害罪,張建波被判處無期徒刑,宋慶芳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付中獻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院認定了張建波“認罪態度較好”的辯護意見,但張建波在刑滿釋放5年內又犯新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宋慶芳和他的律師認為宋首先交代了付中獻,應屬自首、立功,法院認為張建波被抓即供出宋慶芳,宋慶芳被抓后,“付中獻亦即投案”,所以自首、立功不予采納。
付中獻的辯護人提出付是履行控訪職責,不具有傷害致死楊愛芳的故意,死亡是張建波實行過限造成。此外,付中獻有自首情節。法院認為付中獻投案后,“當庭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此外,3人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對張建波、宋慶芳可以從輕處罰,對付中獻可以減輕處罰。
對于這一判決結果,張建波家人不能接受,委托律師提起上訴,相關方面希望張家不要上訴,做律師和張家的工作,張家拒絕。
撤訴:家人接通知稱兇手撤回上訴
張建波受雇去襲擊上訪者,其妹張紅波日前又被人襲擊,8月24日下午,張紅波在下莊村橋頭被一騎摩托車男子襲擊。張紅波說,當時自己左眼先被打了一拳,用右手遮擋時手部被尖銳玻璃劃過,男子隨即騎摩托車離開。在醫院,張紅波的右手被縫了20多針。當晚張紅波去報案,“警察讓我第二天去現場附近看看有沒有監控”。張紅波沒有找到監控。直到幾天后新的村支書過問,派出所立案,至今沒有進展。
9月13日,張紅波接到電話通知,邯鄲市中院已經收到張建波寫的信,撤回上訴,邯鄲中院已報河北省高院。
9月15日,井店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此案進入法律程序,政府方面不便評價。據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楊愛芳多年上訪,涉及事項與政府無關,但最后鎮里還是給楊愛芳賠償了10萬元,而楊當時答應了不再上訪,后來又反悔繼續上訪。“換成你是基層干部,她就是要上訪,你又不能把她勞教了,你也會壓力大。當然,我不是說付中獻那么做就對,那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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