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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3 20:27?出處 法制日報
術后紗布遺留體內:20多年前,安徽省淮南市壽縣一家衛生院給一名婦女做“輸卵管”結扎術后紗布遺留體內,最近手術取出紗布才結束幾十年腹痛,這起醫療事故涉事醫院竟然只賠償了23.6萬元。
安徽省淮南市壽縣代某20多年前做“輸卵管”結扎術時,手術紗布被醫生遺留在腹腔內未取。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判處壽縣壽春鎮中心衛生院九龍分院賠償代某各項損失23.6萬余元。
1993年11月,代某到壽縣壽春鎮中心衛生院九龍分院(原壽縣九龍鄉衛生院)做女性結扎手術,術后經常腹痛,輾轉多地醫院住院治療,仍不見好轉。
2016年3月4日,代某到六安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其20多年前行“輸卵管”結扎術,右下腹可見一陳舊性結扎手術疤痕,剖腹探查見右下腹一直徑約4.5厘米的腫物,行“分離網膜后行腫物+部分回腸切除術”,術后解剖腫物見內容物似絮狀棉紗樣異物,病理科對該腹腔包塊診斷為“腸壁漿膜外異物(紗布)”。說簡單通俗點就是:術后紗布遺留體內。
經司法鑒定,代某回腸部分行切除術符合“道標”九級傷殘。九龍分院對代某的醫療行為存在違反腹腔手術技術常規的過錯;其過錯與代某腹腔紗布存留和剖腹探查+小腸部分切除的后果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系,參與度為100%。
2016年7月7日,代某向壽縣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做手術的衛生院及衛生院的主管單位等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99萬余元。
一審法院認定,造成醫療損害的責任主體是為代某做結扎手術的衛生院,但代某的損害事實從1993年11月開始計算,至代某2016年7月7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間超過20年訴訟時效,據此駁回了代某的訴訟請求。
代某不服,向淮南市中院提起上訴。淮南中院認為,由于客觀障礙導致當事人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不能行使請求權,訴訟時效期間應當依法延長,故終審判決九龍分院賠償代某各項損失合計23.6萬余元。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9159.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范天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