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1-18 19:10?出處 綜合
玩漂流瓶收神秘物:近日,江蘇省揚州市竹西北苑的劉先生玩微信“漂流瓶”,遭遇商家營銷新套路,他收到一個貨到付款的快遞包裹,這是商家營銷的新套路。
“前兩天的一個夜里,我‘撿到’了一個漂流瓶,打開之后,上面寫著,‘我最近失戀了,很傷心,之前買的禮物也送不出去了,如果你想要,我就寄給你’。”
抱著試試看的態度,他留下了地址和聯系方式 ,很快他收到了回復,對方表示:她會按地址寄出這份“神秘”的禮物,讓劉先生收到后告知一下。
1月16日,劉先生接到快遞的電話,對方還真把東西寄過來了。
但沒想到的是,快遞員錢先生表示,這是一件“貨到付款” 的商品,只有劉先生付費才能收貨。
錢先生透露,對方寄來的是一個錢包,需要支付35元才能收貨。
真相: 網店隨機派送
泄露個人信息易“被消費”
錢先生坦言,劉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雖然他送快遞僅一年時間,就已經遇見了好多起。
“這是商家想出的一種新型推銷方式,只要你在網上泄露了個人信息,他們就會隨機派送商品,采取貨到付款的形式,讓消費者有些措手不及。 ”
面對這類快件,他一般會提前告知收貨人商品性質,屬于貨到付款。
當收貨人猶豫是否要付費收貨時,他都會提醒一句,也可以拒收。
經手送出去的這類商品,有錢包、銀手鐲、化妝品試用裝等,價格從十幾元到三十幾元不等。
快遞員錢先生: 我上個月才送出去一個化妝品試用裝,凈含量只有一點點,品質也不詳,不過價格只有14元,市民考慮到價格便宜,還真付錢收貨了。
最后提醒大家,面對“貨到付款”商品,如果不想花錢收貨,可以拒收。
提醒: 低價商品“包裝”營銷
質量難保證,收貨要三思
市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到“貨到付款”的商品,是否屬于“被強制消費”呢?揚州市價格舉報中心主任顧應春表示,截至目前,他們還未接到過類似的投訴,不過從劉先生的遭遇來看,發貨人打出“親情牌”,并未告知這份“禮物”還需要費用。參照價格法來看,已經違反了明碼標價的規定。
顧應春: 不過是否接收這份商品,決定權還是在市民手中,貨到付款的商品很多,市民需要謹慎考慮,不要貪小便宜而后悔。換一個角度來看,之所以市民會收到突如其來的“貨到付款”商品,根源在于市民泄露了個人信息, 而給部分微商、電商鉆了空子,將低價商品經過包裝后進行推銷。
貨到付款的騙局,據海珠警方表示: 事主小楊是在用手機上網時被自動彈出的“低價限量搶購蘋果手機”網頁廣告吸引,而后按照網頁和“客服”提示,貨到付款支付1790元購買了一部蘋果7plus 128G版手機。結果收到的卻是一部罩了個蘋果手機外殼、安卓操作系統的拼裝假冒品牌手機。
經審訊,李某梅等犯罪嫌疑人對其實施詐騙作案的事實供認不諱。警方初步查證,該團伙自2016年底以來,已售出假冒品牌手機1200余部,涉案金額150余萬元。
警方提醒
在網上發現出售的商品如果比市場價低很多,就要多長個心眼,切勿貪圖便宜,落入陷阱。 對各類網絡廣告,尤其是一些自動彈出的彈窗廣告,一定要仔細甄別,切勿輕信。在網購商品時,最好還是選擇正規網絡購物平臺的網站。
在收貨時,建議還是先查驗商品,確認無誤后再進行付款。如果商家在快遞件上注明先付款、再查驗的,一定要謹慎購買。對于快遞包裹上有明確標注可查驗,卻不讓查驗的,可選擇拒簽。一旦遭遇被詐騙,一定要及時報警。
本文“”來源:http://www.hangqichache.cn/news/shehui/70034.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