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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10:48?出處 澎湃新聞
母女遭關8百余天:陜西冤假錯案,一對母女卷入命案遭錯關八百余天,19年后各獲賠25萬余元。
1996年7月,陜西榆林母女朱招、王小林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抓,兩年后,檢方撤銷批捕決定,兩人獲釋。隨后兩人均申請國家賠償,榆陽區、榆林市兩級檢察院和榆林市中院均以兩人案發后向公安人員故意作虛偽供述,誤導偵查方向為由決定不予賠償。
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發布了朱招與王小林無罪逮捕國家賠償決定書。陜西高院決定駁回榆林市中院不予賠償的決定,分別賠償朱招和王小林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25萬余元。
陜西高院表示,兩人雖然作過對自己不利的供述,但本案并無證據證明兩人想要欺騙、誤導司法機關,或者有意替他人承擔刑事責任,亦不能證明申訴人希望自己被逮捕或定罪量刑。申訴人沒有故意作虛偽供述的目的和動機,故不能認定申訴人故意作虛偽供述。
被關800余天,偵查階段供認殺人
朱招1954年出生,其女兒王小林1975年出生,兩人均為陜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劉千河鄉的農民。1996年,這對母女卷入了一場命案當中。
陜西高院作出的賠償決定書顯示,1996年7月6日,榆林市劉千河鄉康家灣米家溝小隊14歲的女孩米某某被家人發現吊死在自家窗戶上,口鼻出血,榆林市榆陽區公安局分局接到報案后展開排查,同年7月9日,榆陽公安分局詢問朱招時,朱招供認其伙同女兒王小林實施殺害米某某,并詳細供述了作案情形。
1996年7月榆林市榆陽公安分局以朱招、王小林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收容審查。1997年1月31日,榆陽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朱招、王小林批準逮捕,1997年4月24日,該案由榆陽公安分局移送榆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同年6月11日,榆陽區檢察院報送榆林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榆林市檢察院以該案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二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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