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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18:01?出處 綜合
法定婚齡降到18歲:惠州市政府副秘書長黃細花在兩會建議,修改《婚姻法》第六條,將男女法定結婚年齡降低到18周歲。還僅僅是建議,已經(jīng)引發(fā)各方熱議。
降低法定婚齡呼聲并非始于今日。早在2012年3月,黃細花就提出這一建議,當時被網(wǎng)友評價為“雷人”,但也有不少網(wǎng)友表示贊同。去年1月,人口學者何亞福在《新京報》撰文表示,法定婚齡應降到18歲,他質(zhì)疑成年了為何不能結婚,同樣引網(wǎng)友熱議。
當時,新浪發(fā)起了一項網(wǎng)絡調(diào)查,有6373人參與。調(diào)查中,贊成法定婚齡降到18歲的為51%,不贊成的為45%,剩下3.8%“說不好”。
法定婚齡應降到18歲,這一建議是否真的“雷人”呢?
中國法定婚齡的變遷
法定結婚年齡,說白了就是一個國家允許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古時候,由于人類壽命不高、生產(chǎn)力低下等原因,男女結婚的年齡都很早。
那時候,法定結婚年齡主要由作為生物學意義上,人的生理需要來決定的。
由于女子14歲、男子16歲左右就已發(fā)育成熟,開始具有生育能力。唐、宋兩朝規(guī)定男子需滿15歲、女子需滿13歲;元朝規(guī)定男女須滿15歲;明、清則為男16歲、女14歲。
隨著時代的進步,現(xiàn)代醫(yī)學認為過早生育對母嬰健康均不利,法定結婚年齡開始變晚。
民國時期,改革了明清以來的婚齡制度,提高了兩歲,規(guī)定男未滿18歲、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
新中國成立后,1950年頒布的《婚姻法》將法定婚齡由從民國時期的“男18歲、女16歲”提高到了“男20歲、女18歲”。事實上,這部《婚姻法》,內(nèi)容較為簡單,規(guī)定也并非很具體,總共才27條的法律,宗旨為“廢舊立新”,核心落在“婦女的解放”上。
到1980年,中國有了第二部《婚姻法》。當時比較激烈的爭論,集中在法定婚齡的問題上。
當時鑒于推行計劃生育和控制人口數(shù)量的要求,計劃生育等部門主張把最低法定婚齡提高一些,甚至有人主張要把法定婚齡提高到晚婚年齡。
最終,經(jīng)過修訂,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現(xiàn)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其中規(guī)定,將法定婚齡從“男20歲,女18歲”,修改為“
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七成國家的法定婚齡是18歲
雖然在現(xiàn)實生活中,“男22歲,女20歲”這個年齡結婚算挺早的,但相比而言,中國的法定婚齡在全世界范圍內(nèi)算是很高的了。有學者曾對全世界108個國家的法定婚齡進行過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七成國家法定結婚年齡是18歲。
中國香港、澳門的法定婚齡僅為16周歲。中國臺灣則為20周歲,父母同意下男18周歲,女16周歲。
大部分發(fā)達國家的法定婚齡也只是在18歲左右——英國、希臘規(guī)定男女均16歲;德國、意大利男女均為18歲;法國男18歲,女15歲;日本和韓國男18歲,女16歲。
美國各州不一,部分州規(guī)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經(jīng)雙方父母同意方可結婚,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則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
由于法定婚齡過早會在侵犯少女權益,給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機,童婚也會為消除貧困、發(fā)展教育以及性別平等帶來障礙,1965年,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了一項決議,規(guī)定會員國應明定最低結婚年齡無論如何不得少于15歲。
印度童婚問題嚴重,圖為11歲的新郎和7歲的新娘。
降低法定婚齡帶來的爭議
贊成方:成年人應有選擇的自由
由于房價居高不下、結婚成本提高、對婚姻的期望值過高、生活和工作壓力大等原因,現(xiàn)代人的初婚年齡已經(jīng)不斷提高。例如,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上海市居民初婚年齡為男性30.17歲、女性28.19歲,分別比2012年上升0.17和0.89歲。
但是,在偏遠地區(qū)仍然存在未達法定婚齡就“結婚生子”的現(xiàn)象。贊成者認為,考慮到實際情況,提早婚齡是對他們婚姻的一種保護。
文章一開頭提到的人大代表黃細花說,女子14歲、男子16歲左右就已發(fā)育成熟,開始具有生育能力。
中國男女青少年從性成熟到法定結婚年齡之間的時間長達6年之久,容易造成一些社會問題。降低法定婚齡,有利于保護普遍存在低齡事實婚姻一族的合法權益,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有利于保障公民權利,也是時代的需要。
人口學者何亞福撰文表示,“
既然18周歲已經(jīng)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如果犯罪,就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了,怎么還不允許結婚?如果不允許結婚,這意味著還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也有網(wǎng)友表示:“如果法定婚齡降到18歲,只是意味著在18歲有了結婚的權利,并不是強迫滿18歲就結婚。英國人16歲就可以結婚,但也沒有多少人真的滿16歲就結婚,只是放寬了限制,結不結婚看個人選擇。擁有權利不代表一定要行使權利。”
反對方:會產(chǎn)生更多社會問題
然而,有很多人對“18歲法定婚齡”提出批評。他們認為,按照目前的教育體制,18歲僅僅是高中畢業(yè),剛出校門還沒有走向社會就“允許”結婚,實在是不宜提倡。
一方面,18歲雖然在法律上成年,但在家長的嬌生慣養(yǎng)下,很多人還是個不能生活自理的“孩子”,很難承擔起一個家庭的責任。另一方面,現(xiàn)在的年輕人個性強,對生活條件要求高,早結婚后由于缺少磨合和耐性,很可能導致離婚率大幅上升。婚齡問題,草率不得。
新聞評論員徐甫祥撰文稱,18歲雖然在法律上成年,但婚姻已不僅僅是其個人的事,能對自己負責,不代表就能對其愛人負責,更不表明能承擔起對子女的責任。
從18歲起開始對自己負責,到進入婚姻對他人、對社會負責,還有一個過程,或者說一個緩沖期。
其實,降低法定婚齡之所以被再次提及,還在于人大代表認為現(xiàn)行法定婚齡會造成晚婚晚育,不利于“全面二孩”政策落地。黃細花在提出降低法定婚齡之外,還提出全面放開生育這一建議。
反對者認為,年輕一代生孩子并不是被年齡政策所束縛,更多是經(jīng)濟條件、社會壓力等因素,過分提前婚齡應對人口老齡化并不妥當,降低法定婚齡還可能產(chǎn)生一系列的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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