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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19:16?出處 綜合封面新聞
小偷給失主寄禮物:7月17日,王先生坐火車時背包放在座位后面被偷了,里面有銀行卡、現金、手機以及各種證件。小偷取走了1萬元錢,把背包里重要證件寄回了,還有禮物一包葡萄干。
王先生回憶,他的座位是車廂最后一排,這也是他大意將包放在后面的原因。在乘警和他會面的過程中,王先生收到了取款短信:他包里銀行卡內的現金,被人取走2000塊,提款地點顯示在新都某ATM機。
原來,他包內的銀行卡上,都寫有生日二字,“小偷應該是猜到密碼是生日,結合我身份證在取錢了!”想到自己有很多重要證件在丟失的包里,王先生撥通了丟失手機的電話,沒想到竟打通了。他告訴對方,現金和手機他都“不要了”,希望對方歸還其重要證件。“沒想到他答應了,說今天就給我把證件寄回來。”
王先生抱著僥幸心理,將地址發給了對方。在此期間,他陸陸續續收到小偷取走現金的短信提示,一共被取走了一萬多塊。當天晚上,小偷還給自己發了一條短信怪罪自己。短信稱,“是你自己太大意了,就像故意的,我也見好就收,本來可以取走更多的,希望看在把主要東西寄過來了就別追究了。”
此時,乘警也在緊張地尋找小偷的蹤跡,通過監控,乘警鎖定了小偷下車地點和ATM取款地點,并確定了其身份信息。
第三天,王先生收到一個包裹,打開一看,竟然真的是小偷寄回了自己的證件。里面還有一袋葡萄干,是在新都某超市購買。這也和乘警的偵查不謀而合:小偷從火車上拿走包后,打車去了新都取款,還去逛了超市。
25日,乘警在樂山將小偷抓獲。據小偷朱某交待,當天他看著包在最后一排,到站時人比較亂,就拿走了。那天,朱某的女兒過生日,他坐車從樂山老家回來看女兒,看到包就動了邪念。取款后,他給女兒買了生日禮物,還交了學費。目前,朱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成都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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