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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2 14:55?出處 綜合新京報
昆山案是正當防衛: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蘇省昆山市震川路發生的于海明殺死劉海龍命案。9月1日,昆山市警方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撤銷案件。當地檢察機關認為,公安機關的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昆山案認定為正當防衛,是對法律的嚴格適用。
我國刑法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有著極為嚴格的規定,必須同時具備起因條件、時間條件、主觀條件、限度條件等標準方能成立。即便是特殊防衛權“不負刑事責任”,也有“正在進行”“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等要件。
公安機關出警處置并立案偵查后,查明劉海龍的行為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行兇”、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于海明的行為出于防衛目的等關鍵事實,特別是追砍的后兩刀砍空并未造成實際傷害,證明了于海明的反擊之舉完全符合法定要件,理應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人們對個案的關心,既是出于對違法犯罪的恐懼,更是發自對正義的期盼。在監控視頻中,人們看到的是窮兇極惡的行兇者反被殺的“正義逆襲”,擔憂的是公民自救的動輒得咎。而公安機關通過現場勘查、走訪調查、詢問訊問、視頻偵查和檢驗鑒定等專業工作,證實了死者劉海龍有醉酒駕車、違章行駛、攜帶管制刀具、持刀傷人等違法事實,繼而依法作出撤案決定,宣布了一個被迫反抗的公民“無罪”。
昆山案被認定為正當防衛,是對正義呼喚的法治呼應,也順應了民眾對作惡者施暴該受到懲處的民意。既是對普通公民與違法犯罪斗爭的支持,也是對廣大公眾社會正義感的激勵,更是對那些行兇作惡者的強烈震懾,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扶助弱勢、懲惡揚善的良好氛圍。
值得肯定的是,這起“昆山反殺案”的查處過程,還體現了與網絡民聲的良性互動。警方在通報中指出“經現場勘查,車內未發現其他違禁品”“網傳劉海龍獲見義勇為榮譽證書情況屬實”,體現了案件查辦不搞“閉門造車”,理性面對網絡質疑,清除了不必要的公眾猜疑,也讓網絡時代正當防衛的認定,更加經得起時間和公眾的檢驗。
法治社會不是藏污納垢的場所,國家法律應是護衛公民的強大武器。“昆山反殺案”的處理,將個案“置于天理國法人情之中綜合考量”,彌合了民意與立法的現實溝壑,在公眾輿論的聚焦下,進一步放大個案的社會價值,也將為其他類似案件的處理提供有益借鑒。
以“昆山反殺案”為契機,制定司法解釋、發布指導性案例,盡快形成統一的法律適用標準,正當防衛制度將走出“司法迷茫”,真正成為公民自救、震懾犯罪的鋒銳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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