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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7 10:17?出處 綜合上觀新聞
小偷入室收拾廚房:今年7月,閔行涂先生家遭遇小偷,貴重物品沒有被盜,小偷入室偷吃,期間還收拾廚房。警方抓獲小偷,因為情節(jié)較輕,被判3個月拘役罰款1000元。
今年夏天,家住閔行的涂先生發(fā)現(xiàn),家里的食物似乎少了一些。起初,他以為是自己工作忙,吃了但是忘記了。直到7月24日晚上回家時,涂先生在客廳的椅子上看到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大哥,您好。我是多次來訪您家的小偷,最近因為比較困難,多次來您家里希望諒解。今天我是給您來道歉的,以后也不會再來了,等我以后飛黃騰達的時候一定會來報答您的。謝謝大哥,您保重,我走了。”紙條上還寫著一個QQ號。
涂先生看完紙條,清點家里的東西,發(fā)現(xiàn)少了前幾天買的泡面、午餐肉等食物,而房里的貴重物品都在。見小偷只是吃了些食物,也留了紙條說不會再來,涂先生沒有報警。不過也留了個心眼,在家里裝了個攝像頭。
次日晚上,涂先生回到家發(fā)現(xiàn),廚房里多了一口沒洗的鍋,鍋里還有一些煮面剩下的殘渣。他還發(fā)現(xiàn)冰箱里的食物又少了一些。于是立馬打開電腦查看監(jiān)控記錄,看到一名男子從書房走進客廳,攝像頭正好拍到了男子的正面。見小偷言而無信,涂先生決定報警。
根據(jù)涂先生提供的視頻資料,公安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羅某。據(jù)羅某供述,他一共5次翻陽臺到涂先生家偷東西吃。
今年3月起,羅某就失業(yè)了,到7月份,身上的錢花完,羅某就想到小區(qū)里碰碰運氣。到了涂先生所在的小區(qū),羅某就一家一家敲門,碰到有人開門的,他就打聲招呼說走錯了,接著再換一家敲。當他敲到2樓涂先生家時,家里沒有人回應(yīng)。走出樓道,羅某發(fā)現(xiàn)涂先生家陽臺窗戶是開著的,就順著一樓的圍墻爬上涂先生家的陽臺,翻窗進屋。確定家里沒人后,幾天沒有洗澡的羅某先到衛(wèi)生間洗了個澡。之后,他在客廳的沙發(fā)上坐下,邊看電視邊吃起了茶幾上的零食。坐了一會兒,羅某起身到廚房拿了一些零食,裝在袋子里從大門離開了。
7月24日,羅某第四次到涂先生家,這次他煮了一盒水餃,吃完還收拾了廚房。臨走前,他寫下了那張紙條。第二天,無處可去的羅某又想去涂先生家偷東西吃,這次正好被涂先生裝的攝像頭拍下。
檢察官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其中,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不滿3萬元的認定為數(shù)額較大。同時,若2年內(nèi)盜竊3次以上的,應(yīng)當認定為“多次盜竊”。本案中,羅某在一個月內(nèi),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前后共5次通過借助一樓住戶圍墻爬進二樓陽臺的方式非法進入被害人家中。雖然羅某所盜財物價值不足1000元,但其行為兼具“多次盜竊”和“入戶盜竊”特征,系多次侵犯他人住宅安全及財產(chǎn)權(quán)益,其行為已觸犯法律,應(yīng)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
日前,閔行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羅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竊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gòu)成盜竊罪。考慮到羅某系初犯,情節(jié)較輕,認罪態(tài)度好,最終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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