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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1 20:56?出處 綜合
女孩放火燒母:沈陽90后女孩李某長期得不到母親認可,婚戀問題遭母親反對。李某將信納水澆在母親頭上,用打火機點燃了母親頭發,放火燒母,被判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女孩把信納水倒媽媽頭上用打火機點燃
2017年12月20日,沈陽90后女孩李某接到母親張某電話,讓她回家拍照。
當日15時許,李某在一家日雜百貨買了三瓶信納水和一個打火機,并將三瓶信納水灌入一個飲料瓶里,放到她的手提包里。信那水就是香蕉水。
李某到家后,從廚房拿出一個鋁盆,將信納水倒入盆里,并把盆端進張某房間,問有沒有花需要澆水,“我媽跟我說弟弟學習成績好的事兒,很快我就下定決心,將盆內的信納水澆在我媽頭上,用打火機點燃她頭發……”
然后,李某打開房門往樓下跑,“我媽在后面追我,她全身都著火了,我跑出單元門外還聽見她在呼喊救命……”
事發當日,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李某的母親因特重度燒傷導致出現感染等并發癥,終因感染性休克死亡,歿年49歲。
導火索:長期得不到認可,婚戀也遭反對
2018年8月,檢察機關將此案公訴到法院。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李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其辯護人提出,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發,李某的行為成立自首;李某為初犯并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李某稱,她從小到大都得不到母親張某的認可,兩人也不能恰當溝通,母親對她的自由婚戀問題也持反對意見,她沒有傾訴對象,長期的管制和壓抑情緒導致對母親心生怨恨。李某的父親也證實,李某與他們之間的關系不怎么樣,“她從來不與我們溝通。”
自首說謊:報警稱母親不滿處對象,往身上潑灑易燃物自焚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李某因家庭矛盾對其母張某產生怨恨情緒,將易燃液體潑灑在張某頭部并用打火機點燃,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經查,公安機關出具的案件來源、抓捕經過及情況說明證實,2017年12月20日16時許,鐵西分局七路派出所接李某口頭報警,稱其母親不滿其處對象問題,往自己身上潑灑易燃物,準備自焚。同日16時10分許,啟工派出所接110指令稱,沈陽市鐵西區重工北街北四西路發生火災事件。民警趕到案發現場后發現張某被燒傷,其丈夫在旁陪同,據張某描述其是被女兒李某潑灑易燃物后點燃而燒傷。啟工派出所通知七路派出所要求將李某予以控制,民警在得知案件起因后再次訊問李某,其才對將信納水潑灑在其母張某頭上并點燃,將張某燒傷的犯罪事實予以供認。李某雖在作案后主動到公安機關報案,但報案時未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所以不符合自首的條件。
但因本案是家庭內部矛盾引發,被害人親屬已對李某表示諒解,并結合李某是初犯、并無前科劣跡及認罪、悔罪表現,依法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近日,法院發布案件判決結果,一審判李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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