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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18:28?出處 新京報
最高法高層調整:據最高法官網“最高人民法院領導”欄目最新信息顯示,高憬宏已出任最高法黨組成員。此前,高憬宏任職天津市高院院長。
2019年1月4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高憬宏提出的辭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李靜為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最高人民法院領導”信息顯示,包括剛剛履新的高憬宏,目前最高法領導班子共有16人: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姜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張述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陶凱元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二級大法官孫華璞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馬世忠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羅東川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最高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組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劉海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楊萬明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胡云騰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劉貴祥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裴顯鼎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賀小榮
高憬宏出生于1959年,畢業于吉林大學,為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
早年,高憬宏長期在最高法任職。1985年研究生畢業后進入最高法工作,歷任最高法研究室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刑事處副處長、審判員(1996年確定為副局級職級)、審判委員會秘書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2003年確定為正局級職級)、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2010年任國家法官學院院長、黨委書記,201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從書記員成長為副部級,高憬宏在最高法工作28年后,2013年“空降”天津任市高院院長,至本次重回最高法,履新黨組成員。
2017年3月,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市法院黨風廉政建設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專項治理和“從嚴治院正風肅紀”集中整治視頻會議。
時任天津高院院長高憬宏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法院政治生態,要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始終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司法腐敗,做到有腐必懲、有案必查,減少存量、遏制增量。要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強化對合議庭和獨任法官權力行使的監督,細化院庭長審判監督權和審判管理權的程序規則和權力邊界,針對司法改革后腐敗問題多發易發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預防司法腐敗、促進公正廉潔司法的制度體系。要嚴抓“兩個責任”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2013年10月,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的高憬宏,曾撰文談媒體環境下的司法裁判。
高憬宏表示,公平正義是法官審理案件的出發點,也是落腳點,是構建司法公信與司法權威的核心。公平正義在個案中的實現,要求法官所作出的裁判具有“三性”,即:合法性、正當性、可接受性。“合法性”要求法官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作出裁判,不能突破法律底線;“正當性”要求法官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必須以正當、合理為價值追求;“可接受性”要求法官所作出的裁判能夠得到訴訟參與人乃至社會公眾的認同。要想實現公平正義,并且讓公眾能夠感受到公平正義得到了實現,裁判的這“三性”缺一不可。
高憬宏簡歷
高憬宏,男,漢族,1959年8月生,遼寧凌源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大學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1985年后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副處長、審判員、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秘書(副局級)。
2003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正局級)。
2005年7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
2006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三庭庭長。
2007年獲吉林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2010年1月任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2012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2013年10月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
2014年1月—2019年1月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原標題:最高法高層有調整,高憬宏任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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