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13:06?出處 溫州在線
漸凍癥患者因施工斷電去世:患者家中突然斷電,病人呼吸機等無法運作。家屬向國家電網申請臨時電源后,未得到回應,病人因呼吸衰竭去世。國網回應,索賠建議走司法程序。
家屬講述:家中突然停電,3次通過物業聯系國家電網,后申請緊急用電但遲遲無果。
侯女士是甘肅山丹人,她的母親陳女士于2020年前后確診為“運動神經元病”,屬于漸凍癥的一種。2022年9月開始,長期居家治療,離不開呼吸機、制氧機、血氧儀、吸痰器等醫療設備。
7月9日上午斷電前,侯女士的父親正在家照顧妻子陳女士
今年7月9日上午10時04分,侯女士的父親在家照顧妻子陳女士時,家中突然停電,“沒有任何通知,我爸趕緊接上了備用電。”由于醫療設施的耗電量大,備用電源僅能維持20分鐘至40分鐘左右,“當時呼吸機還因為突然的停電導致故障,機器始終顯示‘讀SD卡’。”她的父親于上午10時14分嘗試撥打物業電話,但直到上午10時16分才撥通了電話。電話中,物業表示他們沒有收到停電通知,聯系國家電網后,對方稱正在排查。
呼吸機因為突然停電導致故障
上午10時22分,侯女士的父親再次聯系物業,直到10時24分撥通了對方電話。物業稱,他們從國家電網了解到,停電原因是某小區施工不小心挖斷了電纜,供電恢復時間不確定。侯女士說,她父親向物業反饋了其母親的特殊用電需求,對方再次聯系國家電網,“國家電網給了個電話,讓申請臨時供電。但我們上午10時27分聯系后,對方表示盡快申請,之后便始終無人回應。”
撥打急救:備用電源所剩無幾,家屬撥打120急救,救護車趕到現場10分鐘,病人去世。
“供電所距離我們家只有1.5公里,如果及時處理,5至10分鐘左右估計就可以送到臨時電源。”侯女士說,上午10時33分,她母親醫療設備的備用電所剩無幾,她的父親等不到臨時電源,便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上午10時50分左右,急救車抵達,由于他們家住在6樓,電梯因停電無法使用,因此也耽誤了時間。上午10時55分,急救人員到場,急救沒幾分鐘,便宣布她母親死亡,“醫生說,瞳孔已經散了,嘗試搶救后看了看心電圖,說人已經沒了。” 上午11時18分,小區恢復了供電。
根據《死亡證明》顯示,陳女士,死亡時間為“2023年7月9日11時1分”,死亡原因“呼吸衰竭”。
關于臨時電源遲遲未到,侯女士說,此前曾發生過停電的情況,但聯系國家電網,申請臨時用電后,工作人員一直在和他們溝通“送臨時電源”的問題,“這次國家電網始終都沒有回復。”
調解錄音:電網工作人員希望死者家屬說明索賠依據,曾稱“我們沒有這個義務,但人命關天的事,我們想辦法調發電機去”
侯女士說,7月17日,他們與國家電網、挖斷電纜的施工隊等單位進行了會面,信訪部門也參與了調解。
根據調解錄音顯示,侯女士認為國家電網未提前告知,突然停電造成其母親去世,要求對方賠償。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要求先分清楚雙方的責任,然后讓侯女士提出訴求,并表明其索賠的依據。
錄音8分4秒,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說,“你要賠償如果符合國家標準,我們該支持都支持。”侯女士回復,“第一就是要給個說法,第二就是道歉,第三就是賠償。我還沒有專門請律師計算賠償的費用,但一定要賠償。”
8分49秒,侯女士說,7月9日上午10時停電后,她撥打電話申請臨時用電,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向領導申請,申請后會回復,但直至她的家人去世,也沒有回復。國家電網工作人員回復稱,這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
10分7秒,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表示,7月9日上午10時,某小區有施工隊在挖供暖管道時,挖斷了電纜,該電纜屬于小區自有資產……
17分11秒,一名國家電網工作人員說,當時沒有找到故障點,因此無法確定維修時間,并詢問了能堅持多久,實在堅持不住了想辦法調一個發電機過去,“我當時也請示領到了……”“我們沒有這個義務,但是你家的人命關天的事情,我們想辦法調個發電機過去……我當時還提醒他,家里有這個情況,就存在不可抗力或者外力等因素……”
后續,雙方還圍繞“沒能及時送臨時電源”“突然停電致呼吸機SD卡損壞”等問題進行了溝通,但沒能達成統一意見。
要求擔責:家屬稱小區曾多次停電,未提前通知、施工挖斷電纜。
申請緊急用電始終無回應,“國家電網應擔全責”
7月18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侯女士。她說,他們小區于今年上半年,已停電至少5次,遭遇停電后,他們曾將家中特殊用電需求向物業等反映過,前幾次的停電時間往往不會超過40分鐘,因此沒有出過問題。
既然停電后已發現呼吸機無法正常運行,為什么不第一時間聯系醫院,而是要求國家電網提供臨時電源?侯女士說,他們當地醫院沒有呼吸機,此前他們在當地醫院住院,是使用自己家的呼吸機治療的。另外,突然停電只是導致呼吸機SD卡無法正常讀取,只要有臨時電源,他們取出SD卡,呼吸機就可以正常運行。
為什么認為國家電網應承擔全責?侯女士說,事發后,他們聯系了國家電網,對方承諾會向領導申請臨時電源,然后進行回復,但結果是沒有回復;另外,她認為國家電網沒有提前通知停電,停電次數、時間也超過了國家的要求,“我認為國家電網應擔全責。”
根據侯女士及其家屬提供的聊天記錄顯示,4月21日晚8時許,她的父親曾在業主群詢問,“啥時來電呀,家里病人用呼吸機。”
另外,侯女士還稱,小區物業負責人周某為此事寫的《證明》顯示,2023年7月9日10時到11時停電中未接到電力部門通知……停電后第一時間聯系電力部門,對方表示不知道停電,檢明原因后回復。第二次于10時20分,對方稱系某小區施工中損壞電纜造成停電,恢復供電時間不確定。第三次通話10時25分,說明有人使用呼吸機需用電,對方提供了某電話號碼,讓聯系公司,申請發電機臨時供電,后至11時18分恢復供電。
國家電網回應:“我們可以協助提供發電機,但不是強制性的要求”,病人家屬未報備,致電時也沒有提及需要臨時電源,若索賠建議走司法程序。
7月1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山丹縣某供電所。工作人員說,這件事山丹縣信訪部門已介入,單位領導也在處理當中,“具體情況我們也不是很清楚。”侯女士家所在小區屬于轉供小區,其家屬既沒有給物業報備此事,也沒有給他們報備此事。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詢問,侯女士稱曾通過物業3次聯系電力部門,后還致電電力部門申請臨時電源,并出具了通話記錄。對此,工作人員說,侯女士家屬在給他們致電時,沒有提及需要使用臨時電源的情況。
關于調配臨時電源問題。工作人員說,在突發臨時停電后,如果用戶有特殊用電需求,他們可以提供發電機(臨時電源),這是協助用戶解決用電需求,并非強制性的要求,“主要是侯女士及其家屬既沒有給物業報備,也沒有給我們單位報備。打電話時也僅詢問了來電時間,沒有提需要發電機的事。”
關于侯女士的索賠,工作人員表示,政府信訪部門在協調處理,但他們希望侯女士走司法程序處理此事。
律師說法:若供電企業在突發停電后及時搶修,已盡到了供電義務,不構成侵權;
若施工企業有違法操作等過錯情形,與病人的死亡有間接因果關系,病人家屬可要求其賠償。
北京德恒(西咸新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耀華律師說,我國《民法典》規定了供電企業中斷供電的通知義務以及搶修義務,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斷電,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未及時搶修,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供電企業通知義務的前提是其已知曉未來可能停電,對臨時施工挖斷線纜、天氣原因等導致的突發停電,供電企業只能在突發停電后告知用戶,并及時搶修。
本次事件中,如果供電企業在突發停電后及時搶修,已盡到了供電義務,病人因呼吸機無法使用死亡與供電企業遭到的突發停電等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不構成侵權。當然,如查明施工企業有違法操作等過錯情形,與病人的死亡有間接因果關系,病人家屬可要求其賠償。
網友評論一致支持國家電網,這是死者家屬的過錯。
家里沒有發電機么
40分鐘足可以轉移病人了。
1.追責應該找挖斷電纜的施工方而不是國家電網。2.電網回復恢復供電時間不確定的時候就應該叫120而不是在家等待。
還有700多贊呢,你氣不氣,有那個時間找麻煩怪電網,為什么不早早去醫院?
像這種,家里應該準備應急措施,停電原因太多了,還是提前準備安全些
買個那個制造達人的超大號充電寶啊,別說停電幾個小時,就是幾天都沒問題,這種情況沒有備案的嗎?
既然已知因施工導致停電,不可抗力,家屬應該第一時間聯系醫院!而不是找各部門協調。。。哎 真不知道家屬想啥吶。 沒有主心骨 聯系這個聯系那個去要求別人解決問題,而不是想著第一時間把病人轉移到安全地方。服氣。
患者這種情況,家里必須要有備用電源,電網不可能絕對不會出現故障停電,家屬這是拿患者的命在賭還是希望病人早點斷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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